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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永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12-30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19-100
证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合计直接持有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304%)的股东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
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生、于涵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5,0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3326%)。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副总经理毛华云、董事兼副总经理吕锋、董
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鹿明、财务总监谢辉、副总经理黄长元、副总经理于涵发来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直接持股 占公司总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
股东姓名         职务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毛华云     副总经理         1,800,000   0.4354%         1,350,000         450,000
 吕锋       董事、副总经理   1,100,000   0.2661%           825,000         275,000
            董事会秘书、副
  鹿明                        700,000    0.1693%          525,000          175,000
            总经理
  谢辉      财务总监          700,000    0.1693%          525,000          175,000
  于涵      副总经理          600,000    0.1451%          450,000          150,000
 黄长元     副总经理          600,000    0.1451%          450,000          150,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备注

   毛华云            450,000          0.1088% 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
                                              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重大
    吕锋             275,000          0.0665%
                                              事项,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
    鹿明             175,000          0.0423% 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
                                                生、于涵先生将严格遵守“窗口
    谢辉             175,000          0.0423%
                                                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于涵             150,000          0.0363% 2、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
   黄长元            150,000          0.0363% 相应调整。
    合计            1,375,000         0.3326%                 -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生、于涵先生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作出了以下承诺:
    1、如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26 日前上市,在 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如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26 日后上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不再自行买
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不再自行卖出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4、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生、
于涵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生、于涵先生
将根据市场情况、金力永磁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生、于涵先生
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

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拟减持股份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