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3-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证
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43,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3,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576.08 万元。截
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3,5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6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
币 42,900.00 万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分别将募集
资金余额人民币 30,900.00 万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开立
的账号为 797900063710998 的账户及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2,000.00 万元汇入公
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赣州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2230000100000182246 的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5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1 智能制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38,369.98 30,9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2,600.00
合计 51,369.98 43,500.00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 27,920,254.59 元。上述置换已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实施完毕。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2,707,708.06 元(含置换
前期预先投入部分),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额 额
1 智能制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30,900.00 4,350.96 14.08%
2 补充流动资金 12,600.00 11,919.81 94.60%
合计 43,500.00 16,270.77 --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
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元
截止 2020 年 2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月 29 日募集资
金额
金专户余额
智能制造 江西金力 招商银行 797900063710998 266,729,399.58 130,000,000.00
2
工厂升级 永磁科技 股份有限
改造项目 股份有限 公司赣州
公司 分行
合计 266,729,399.58 130,000,000.00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从募集
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开立的一般账户,并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
不断增加。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
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公司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按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5 %测算,预计可节
约财务费用约 526 万元,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
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监事会决议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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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
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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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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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先湧 周晓雷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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