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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永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0-05-25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
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
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
加。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基本情况和假
设前提如下:
    1、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完毕,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4,134.2418 万股(含 4,134.2418 万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为准;
    2、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


                                     1
生重大变化;
    3、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41,342.4188 万股
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
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根据公司 2019 年年报,公司 2019 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5,688.0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83.84 万元;假设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持平;
    公司对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为准。
    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当年           完整摊薄年度
期末总股本(股)             413,424,188.00     454,766,606.00      454,766,606.00
加权平均总股本(股)         413,424,188.00     413,424,188.00      454,766,606.00
本次发行股份月份                            -              12 月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元)       156,880,220.48     156,880,220.48      156,880,22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46,838,409.80     146,838,409.80      146,838,409.80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8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8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36                0.36               0.32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36                0.36               0.32
股收益(元/股)
    注:(1)公司 2019 年财务数据为 2019 年年报中披露的数据;(2)每股
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经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
收益存在低于 2019 年的可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

                                        2
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所有权益将有所增
加,造成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有所摊薄。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
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作为领先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
产品优势、技术和研发优势、商业模式优势、品牌优势及市场在位优势。未来,
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竞争优势,保证公司获利能力,增强公司的
合竞争实力和回报股东的能力。
    2、加强内部管控,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全面提升生产运营效率,降
低业务经营成本,持续开展成本改善活动。
    3、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
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使用募集
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和高效,使募集资金得以充分、有效利用。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
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
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
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
理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
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


                                  3
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
回报。

(三)关于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1)本人(本企业)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
(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
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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