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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永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0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 日以电
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监事 6 名,实际出席监事 6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实际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
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
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同
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因此,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股东
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监事会将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公示情况的
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六、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终止实施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
项目之“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终止
实施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
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终止实
施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拟投资项目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