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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永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0-08-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力永磁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先湧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晓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构”)根据相关规定,审阅金力永
                                               磁发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2 次,保荐机构每季度查询了公司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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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保荐代表人在
                                        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
                                        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
                                        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无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是,保荐机构已按照深圳证券交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易所规定建立并保管相关保荐业
                                        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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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3
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
                                              是              不适用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诺
5、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公开    是              不适用
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7、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的承诺
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先湧                     周晓雷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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