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0-10-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或“公司”)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及子公
司 2020 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预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1)。
2、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
同意公司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
增加不超过 3,5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曹
志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预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对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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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具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
联 本次增 本次增 2020 年
关联交 本次增
关联交易 交 加前的 加后的 1-9 月已 上年发
关联人 易定价 加的预
类别 易 预计金 预计金 发生金 生金额
原则 计金额
内 额 额 额
容
销 参照市
金风科
向关联人 技及其 售 场价格
4,759.00 3,500.00 8,259.00 5,093.26 3,559.06
销售商品 附属公 磁 公允定
司 钢 价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99937622W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法人代表:武钢
注册资本:422,506.7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
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
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金风科技披露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 年 1-9 月,金风科技主
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期末总资产(万元) 10,901,970.98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3,319,199.82
营业收入(万元) 3,703,146.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06,911.0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金风科技之全资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截至 2020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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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0 日,其持有公司股份 47,329,557 股,占总股本比例 11.38%。
4、关联方履约能力
金风科技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
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
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
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
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方金风科技与公司签订框架合同,由公司向金风科技及其附属企业供应
磁钢产品。框架合同约定了产品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以及采购单价、采购数
量和采购总价等信息。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遵循平等互利、
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
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
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
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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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认可公司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
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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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先湧 周晓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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