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L MAG RARE-EARTH CO., LTD. (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〇 年 九 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审核批准及同意注册 不表明其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2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 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 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 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送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 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1-1-3 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41,342,418 股(含 41,342,418 股),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 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 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申 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完成后,限售期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规定执行,全体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全体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全体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 所获得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对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800.00 万元(含 67,8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总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1 62,354.17 47,800.00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2,354.17 67,8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1-1-4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不具 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更。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及承诺”。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1-1-5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 录 ............................................................................................................................. 6 释义 ...............................................................................................................................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1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5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19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22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2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24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 3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32 四、募集资金投向 .................................................................................................. 3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34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34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 3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3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36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4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4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 47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 4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48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48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48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48 1-1-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48 第五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49 一、市场与经营风险 .............................................................................................. 49 二、财务风险 .......................................................................................................... 5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53 四、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53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及承诺 ........................ 5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56 三、实际控制人声明 .............................................................................................. 57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 58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 59 五、律师声明 .......................................................................................................... 60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61 七、董事会声明 ...................................................................................................... 62 1-1-7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金力永磁、公司、本公司、 指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发行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指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 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向特定 指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即不超过 4,134.2418 万 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71,800.00 万元的行为 控股股东、瑞德创投 指 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蔡报贵、胡志滨、李忻农先生 董事会 指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章程》 指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 金风科技 指 司母公司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西安中车永电金风科 技有限公司、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托 中国中车、中国中车附属企 克逊中车永电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江苏中车电机有 指 业 限公司、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山东中车电机有 限公司、哈密中车新能源电机有限公司、包头中车 电机有限公司 南京汽轮 指 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西门子-歌美飒、Siemens - 指 Siemens Gamesa Renewable Energy A/S Gamesa 赣州虔昌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 名 赣州虔昌 指 “新疆虔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合伙企业”,2020 年 7 月 17 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赣州稀土 指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日立金属 指 日立金属株式会社 TDK 指 TDK 株式会社 1-1-8 信越化学 指 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德国 VAC 指 VACUUMSCHMELZE GmbH & Co. KG 中科三环 指 北京中科三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韵升 指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正海磁材 指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是中联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 指 和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在中国的合资企业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博世集团、博世 指 罗伯特-博世投资荷兰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美的 指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三菱 指 三菱电机(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格力凌达 指 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 上海海立 指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通力电梯 指 KONE Industrial Oy,KONE Elevators Co.,Ltd. 明阳智能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3C 指 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三者的统称 即 0/1,000,000,意味着交货给客户的产品 100 万个 0PPM 指 中只有 0 个不良品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不超过 指 含本数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 二、专业名词释义 稀土是元素周期表中镧系元素镧(La)、铈 (Ce)、镨(Pr)、钕(Nd)、钷(Pm)、钐 (Sm)、铕(Eu)、钆(Gd)、铽(Tb)、镝 (Dy)、钬(Ho)、铒(Er)、铥(Tm)、镱 (Yb)、镥(Lu),加上与其同族的钪(Sc)和钇 稀土 指 (Y),共 17 种元素的总称。按元素原子量及物理 化学性质,分为轻、中、重稀土元素,前 5 种元素 为轻稀土,其余为中重稀土。稀土因其独特的物理 化学性质,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 保、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领域,是现代工业中不 可或缺的重要元素。 磁体 指 能够产生磁场的物质或材料。 能够产生磁场,具有吸引铁磁性物质如铁、镍、钴 磁铁/磁钢 指 等金属的特性,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软磁,一类 是硬磁。 永磁材料又称恒磁材料或硬磁材料,指的是磁化后 去掉外磁场,能长期保留磁性,能经受一定强度的 永磁材料 指 外加磁场干扰的一种功能材料。永磁材料能够实现 电信号转换、电能/机械能传递等重要功能,被广泛 1-1-9 应用于能源、交通、机械、医疗、计算机和家电等 领域。 稀土永磁材料是一类以稀土金属元素 RE(Sm、 Nd、Pr 等)与过渡族金属元素 TM(Fe、Co 等)所 形成的金属间化合物为基础的永磁材料,通常称为 稀土金属间化合物永磁,简称为稀土永磁。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伴随着磁能积的三次重大突破,已成 功地发展了三代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稀土永磁材 稀土永磁材料/稀土磁钢 指 料。第一代以 SmCo5 合金为代表、第二代以 Sm2Co17 合金为代表、第三代则以 Nd-Fe-B 系合金 为代表。其中,钕铁硼磁体已实现了工业化生产, 是当前工业化生产中综合性能最优的永磁材料。此 外,以 Sm-Fe-N 化合物为代表的第四代新型结构稀 土永磁材料和纳米复合永磁材料目前尚处于研发阶 段。 钕铁硼永磁体是金属钕、铁、硼和其他微量金属元 钕铁硼永磁材料/钕铁硼磁钢 指 素的合金磁体,作为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具有体 积小、重量轻和磁性强的特点。 根据行业惯例,内禀矫顽力(Hcj,kOe)和最大磁能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高性 指 积((BH)max,MGOe)之和大于 60 的烧结钕铁硼 能钕铁硼磁钢 永磁材料,属于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 永磁材料的矫顽力分为两种,一种是使磁感应强度 B 变为 0 时所加的反向磁场的大小,称为磁感矫顽力 (Hcb),另一种是指使磁化强度 M 变为 0 时所加 矫顽力 指 的反向磁场大小,称为内禀矫顽力(Hcj)。 矫顽力特别是内禀矫顽力是衡量永磁材料抗外磁场 退磁能力的重要指标。 单位:kOe 磁体在空间产生的磁场强度除了受磁体尺寸的影 响,还主要取决于磁体内部的 H 和 B 的乘积。因 最大磁能积(BH)max 指 此,B*H 代表了永磁体的能量,称为磁能积, (BH)max 称为最大磁能积。 单位:MGOe 当工作温度升高时,磁体内部磁矩的热扰动就会加 剧,各项磁性能均会随之有所下降,温度达到某一 最高工作温度 指 临界温度以上时,磁体可以完全失去磁性。 Tm 磁体的最高使用温度愈高,性能就愈稳定。 单位:℃ 注:本募集说明书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带“-” 的数字表示负数。 1-1-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L MAG RARE-EARTH CO., LTD. 法定代表人:蔡报贵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证券代码:300748 注册资本:41,342.4188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19 日 上市日期:2018 年 9 月 21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 邮政编码:341000 电话号码:0797-8068059 传真号码:0797-8068000 互联网址:http://www.jlmag.com.cn 电子邮箱:jlmag_info@jlmag.com.cn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各种磁性材料及相关磁组件;国内一般贸易;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及进出口业务的咨询服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的货物除外)。 1-1-11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 1.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项目 股份数量(万股) 所占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33.6000 37.5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808.8624 62.43 股份总数 41,342.4624 100.00 注: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 415,974,842 股。 2. 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金力永磁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万股) 1 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121.10 36.58% 2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59.58 12.96% 赣州虔昌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 3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00.00 7.26% 伙) 4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00.00 6.53% 深圳远致富海九号投资企业(有限合 5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99.76 3.14% 伙) 6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国有法人 341.67 0.83% 7 武汉博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8.47 0.63% 8 毛华云 境内自然人 135.00 0.3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9 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其他 118.52 0.29%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 10 业板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其他 97.72 0.24% 基金 合 计 28,431.82 68.79%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瑞德创投直接持有发行人 15,121.10 万股股份, 占比 36.58%,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瑞德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12 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 201 号 法定代表人:蔡报贵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674996131U 成立时间:2008 年 7 月 9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科技开发;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主要经营地:江西省南昌市 主要业务:投资管理 其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蔡报贵 800.00 40.00% 2 胡志滨 600.00 30.00% 3 李忻农 600.00 30.00% 合计 2,000.00 100.00% 2.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蔡报贵、胡志滨、李忻农合计持有瑞德创投 100% 股份,通过瑞德创投控制公司 36.58%的股份,通过赣州虔昌间接持有公司 5.56%的股份,并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6 月 26 日、2017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3 月 3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 2018 年 3 月 31 日签署 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至金力永磁发行上 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即瑞德创投所持金力永磁股份限售期满)止。有效期 满,各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因此,蔡报贵、胡志滨、李忻农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蔡报贵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志滨先生、李忻农先生现任公司 董事。 1-1-13 (四)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 议案。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825.20 万股,授予价格 21.62 元/股,已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83.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 254.1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29.24 万股,约占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 41,342.4624 万股的 1.89%。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止,本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218 名激励对象均完成资金缴纳、股份认购,本次授予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415,974,842 股(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收市后公司 总股本)。 具体情况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14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概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版),以 及《2020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 2020 年 7 月开始所处行业从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变更为“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 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行业分类,公 司属于 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钕铁硼永磁材料是稀土永磁材料的代表,根据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烧 结、粘结和热压三种。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是应用粉末冶金工艺,将预烧料制成微粉,压制成型 制成坯料,再进行烧结而制成,具有高磁能积、高矫顽力和高工作温度等特 性,主要应用于电动机、发电机等领域。 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是把钕铁硼磁粉与高分子材料及各种添加剂均匀混 合,再用模压或注塑等成型方法制造的磁体。粘结钕铁硼性能不如烧结钕铁 硼,但其具备工艺简单、造价低廉、体积小、精度高、磁场均匀稳定等优点, 主要应用于信息技术、办公自动化、消费类电子等领域。 热压钕铁硼永磁材料是通过热挤压、热变形工艺制成的磁性能较高的磁 体,具有致密度高、取向度高、耐蚀性好、矫顽力高和近终成型等优点。目前 仅少数公司掌握了生产工艺,专利壁垒和制作成本高,总产量比较小。 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和热压钕铁硼在性能和应用上各具特色,下游应 用领域重叠范围比较少,相互之间更多起到功能互补而非替代或挤占的作用。 烧结钕铁硼是目前产量最高、应用最广泛的稀土永磁材料,大部分中国钕铁硼 磁钢制造商主要生产烧结钕铁硼磁钢。 根 据 行 业 惯 例 , 内 禀 矫 顽 力 ( Hcj,kOe ) 和 最 大 磁 能 积 ( ( BH ) max,MGOe)之和大于 60 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属于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 料。 1-1-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GB/T13560-2009)将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按内禀矫 顽力的高低划分为低矫顽力(N)、中等矫顽力(M)、高矫顽力(H)、特高 矫顽力(SH)、超高矫顽力(UH)、极高矫顽力(EH)、至高矫顽力(TH) 七大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产品系列 矫顽力分类 分类标准 N 系列 低矫顽力 Hcj≥11KOe M 系列 中等矫顽力 Hcj≥14KOe H 系列 高矫顽力 Hcj≥16KOe SH 系列 超高矫顽力 Hcj≥20KOe UH 系列 特高矫顽力 Hcj≥25KOe EH 系列 极高矫顽力 Hcj≥30KOe TH 系列 至高矫顽力 Hcj≥35KOe 注:AH 和 VH 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GB/T13560-2009)中的至高矫顽力(TH) (二)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需要采用稀土中提炼的稀土金属。我国拥有全球最大 的稀土储量和产量。因此,我国具有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得天独厚的优势。 我国是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中、低端产品产能过剩,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供需基本平衡。发行人以生产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为 主。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风力发电、新 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变频空调、节能电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以 及传统的消费电子领域。我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已经成为高性能钕铁硼永 磁材料的主流应用领域。 (三)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随着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下游领域的应用不断延 伸,客户对其磁性能、产品形状和加工精度等要求日益多样化,从而提高了对 磁钢厂商的毛坯生产、表面处理和机械加工等工艺要求。并且,由于稀土原材 1-1-16 料储量有限、价格较高、属于战略资源,一方面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 为了减少稀土价格波动对产品售价的影响,磁钢厂商需要不断进行研发投入, 以减少稀土使用量、降低稀土损耗率、提高磁钢产品品质。 (四)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钕铁硼永磁材料是重要的功能性材料,主要面向工业客户,因此该行业形 成了定制化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及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 1. 定制化为主的生产模式 钕铁硼永磁材料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泛,下游客户生产的终端产品各不相 同,对磁体的成分配比、品种规格、磁性能、形状大小、尺寸公差、涂层、充 磁方式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客户的不同产品,其装备的磁体 性能要求也存在差异。因此,本行业主要是根据客户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个性 化设计和制造,生产非标准产品。 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企业根据下游客户对永磁材料性能、质量、数量和交 货期的要求,组织安排生产,以满足下游企业的个性化需求。 2. 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 钕铁硼永磁材料定制化为主的生产模式,决定了本行业的销售模式是以直 销为主。在直销模式下,生产企业直接对接下游客户,减少了中间代理环节, 可紧跟市场需求的变化,减少代理佣金支出。发行人采用直销模式。 (五)行业进入壁垒 1. 技术壁垒 高性能钕铁硼磁钢的生产对工艺设计和工艺控制有较高的要求,通常需要 较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对生产设备进行持续的改进。同时,由于下游客户对于 产品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需要不断地研发投入以改进生产管理、工艺技 术和产品质量。因此,本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1-1-17 2. 客户认证壁垒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作为重要功能性材料,其质量对于客户最终产品的 性能和品质有着重大的影响。下游行业客户为保持其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在选 定磁钢供应商时往往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认证、试样和验厂等过程,并且建立合 作关系后,通常不会轻易更换。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取得行业领先客户的供 应商资格。因此,本行业具有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 3. 人才壁垒 目前,国内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比较缺乏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技术 研发和管理人才。我国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专业人才基本由企业自身 培养。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研发、生产团队。因 此,本行业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4. 资金壁垒 研发和生产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需要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并且设 备投产后需要较长时间的调试期,客户需要较长时间的产品验证期。加上稀土 原材料价值较高,新进入者需要垫付较大金额的款项以采购原材料。因此,本 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六)市场竞争情况 钕铁硼永磁材料根据技术路线,可分为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和热压钕 铁硼三大类。其中烧结钕铁硼由日本住友金属发明,2004 年日本住友金属被日 立金属(NEOMAX)收购;粘结钕铁硼由美国麦格昆磁(Magnequench)发 明。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应用市场更为广泛。目前中国境外的钕铁硼永磁材料 制造商主要集中在日本和欧洲,包括日立金属、TDK、信越化学和德国 VAC。 我国有充足的稀土原材料和具备竞争力的生产基础,加上国内新能源和节 能环保产业迅速发展,下游领域需求比较大,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钕铁硼永磁材 料的重要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 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企业众多,但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商比较 1-1-18 集 中 , 除 发 行 人 外 , 主 要 包 括 中 科 三 环 ( SZ:000970 ) 、 宁 波 韵 升 (SH:600366)、正海磁材(SZ:300224)、英洛华(SZ:000795)等。这些企业 往往聚焦于某个或某几个应用领域,以该领域的高端客户为突破口,集中研 发、设计和制造能力为高端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与高端客户形成战略合 作关系,在细分市场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成为细分市场的领先企业。 2014 年 7 月 , 日 本 日 立 金 属 ( NEOMAX ) 和 美 国 麦 格 昆 磁 (Magnequench)在美国、欧洲和日本拥有的钕铁硼成分专利均已到期。这些 成分专利的到期,为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企业带来了新的海外市场机遇, 并与这些国际领先企业直接竞争。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1. 采购模式 发行人的生产采购主要包括稀土原材料及辅助金属材料。公司主要采用以 销定产的生产销售模式,根据在手订单情况提前采购稀土原材料及辅助金属材 料。此外,发行人会依据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采购适量的稀土原材料作为安 全库存。 2. 生产模式 发行人实行以销定产、定制化为主的生产管理模式。公司根据客户整体产 品方案,对钕铁硼磁钢进行具体的开发设计,并进行差异化生产。公司目前已 具备全产品生产能力,具体涵盖产品研究与开发、模具开发与制造、坯料生 产、成品加工等各环节,并对各工艺流程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3. 销售模式 (1)常规销售模式 发行人采取直销模式销售钕铁硼磁钢,分为客户开发、产品研发、产品验 证、批量销售等几个主要阶段。客户开发阶段,公司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商务接 洽;在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基础上,公司充分了解其对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 1-1-19 要求,进行产品研发;公司根据产品研发的结果进行试生产,对试生产样品进 行验证,一般验证过程比较严格、周期比较长;试生产样品验证通过后,公司 开始进行批量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客户粘性比较强,进入批量销售阶段后,能够与客户建立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 (2)指定销售模式 公司在风电领域通常采用指定销售模式。风电整机厂商指定采购核心零部 件在风电行业比较普遍,属于行业惯例。金风科技、西门子-歌美飒等规模较大 的、全球领先的风电整机厂商,具备定价、定量的指定采购能力,而规模相对 较小的风电整机厂商会指定发电机厂商在其指定的供应商名录里自行决策采 购。 报告期内,金风科技既直接向发行人采购磁钢,同时也指定其供应商中国 中车附属企业和南京汽轮向发行人采购磁钢,上述磁钢均用于金风科技的永磁 直驱风力发电机。公司与风电领域客户西门子-歌美飒及明阳智能的合作中,也 存在指定销售模式的安排。 (二)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金力永磁主要产品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目前已批量供应 N56、 56M、56H、54SH、54UH、50EH、45AH、38VH 等牌号系列高性能烧结钕铁 硼磁钢,产品种类齐全,稳定性强,综合品质及性价比较高,在行业中具有较 强的竞争力。 钕铁硼永磁材料与其他磁性材料相比磁性能优势突出,具有极高的磁能 积、矫顽力和能量密度,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 能变频空调、节能电梯和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领域: 1-1-20 风力发电 钕铁硼永磁材料用于永磁直驱风力发 电机组,具有结构简单、运行与维护 成本低、使用寿命长、并网性能良 好、发电效率高、更能适应在低风速 的环境下运行等特点。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金风科技、西门 子-歌美飒、中国中车、明阳智能 等。 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 钕铁硼永磁材料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 电 机 及 ABS ( 防 抱 死制 动 系 统 )、 EPS(电子转向系统)等汽车零部件, 可以提高电机功率密度,使其具有更 高的运行效率。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博世集团 (Bosch)及其控股子公司联合汽车 电子(UAES),比亚迪等。 节能变频空调 钕铁硼永磁材料用于家用电器的电 机,可以使其在不同速度下运转,提 升电器的效率、可靠度及性能,降低 使用成本。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美的、格力凌 达、上海海立、三菱等。 1-1-21 节能电梯 钕铁硼永磁材料用于电梯曳引机,替 代了蜗轮蜗杆结构,具有更高的驱动 效率、较小的尺寸、较低的噪音,运 营成本低。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通力电梯等。 机器人及智能制造 钕铁硼永磁材料用于工业机器人中的 伺服电机,可以提高功率密度、减少 电机体积,提高相关组件的性能。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博世集团的控股 子 公 司 博 世 力 士 乐 ( Bosch Rexroth AG)等。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市场开发计划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为主业,保持 在风力发电、节能变频空调、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电梯、机器人及 智能制造等领域的领先优势,积极开拓 3C 等领域市场,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 结构。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矩阵式项目管理模式,组建以技术研 发、市场营销、质量管理、售后服务人员为主的产品开发团队,完整收集、准 确识别、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工作方式,为客户提供全 1-1-22 方位、立体式服务。 2、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不断超越自我、行业领先为目标,加大技术研 发及创新方面的投入,以创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把技术研发成果转化 为业绩。在客户允许的前提下,在客户设计新产品或者老产品迭代前期,运用 自身的专业技能协助客户优化设计、提高性能、降低成本,全面准确识别客户 需求,提高研发成功率。 3、精益管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推行精益管理,在提高质量管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 品交付速度、减少在制品库存、降低成本等方面不断超越,为客户提供更加优 质的产品和服务。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为主业,保持 在风力发电、节能变频空调、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电梯、机器人及 智能制造等领域的领先优势,积极开拓 3C 等领域市场,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 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进一步推行精益 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地位。 1-1-23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受到政府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属于国家重点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品,一直受到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2011 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当前 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将高性能稀土(永) 磁性材料及其制品归入新材料,作为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2016 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 〔2016〕67 号),强调要促进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推动稀土等特色资 源高质化利用,加强专用工艺和技术研发。 2017 年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财政部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 南》(工信部联规〔2016〕454 号),强调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作为关键战略 材料,应推动其在高铁永磁电机、稀土永磁节能电机以及伺服电机等领域的应 用。 2019 年,工信部发布《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 (工信部科〔2019〕188 号),明确提出加快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和行业测 试评价中心建设,支持开发稀土绿色开采和冶炼分离技术,加快稀土新材料及 高端应用产业发展。 2020 年 2 月,江西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 见》,明确提出稀土产业的发展目标:到 2023 年,全省稀土产业创新发展能 力、绿色发展能力等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在全球稀土产业分工和价 值链中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稀土产业总体保持平稳增长,部分重点细分 领域加速成长,稀土新材料及器件产值比重达 30%以上,形成 1-2 家百亿级企 业,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元;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新增 2-3 家国家级科研创新平 1-1-24 台,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加快,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不断提 高;中国赣州稀金谷成为在国内有地位、国际有影响的中重稀土创新中心和高 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2、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应用广阔,市场需求高速增长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如风力发电、 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变频空调、节能电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3C 等,均符合国家大力倡导的节能环保理念,对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意义重 大。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公布的 2019 年中国风电整机制造商新增吊装容量数 据,中国风电市场新增吊装容量达到历史第二高水平,其中海上风电发展提 速,2019 年海上风电新增 2.7GW,增速高达 57%,预计 2020 年,国内风电新 增吊装容量仍将维持较高水平,风电领域对于高性能钕铁硼磁钢的需求仍然较 大。 2019 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绿色高效制 冷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054 号),明确到 2022 年,家用空 调能效准入水平提升 30%、多联式空调提升 40%、冷藏陈列柜提升 20%、热泵 热水器提升 20%。到 2030 年,主要制冷产品能效准入水平再提高 15%以上。 未来,随着新能效标准的实施,高效能的变频空调逐步取代传统低效能的定频 空调成为市场主流,而高性能钕铁硼磁钢作为变频空调压缩机核心材料,未来 需求增长可期。 新能源汽车是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应用的主要领域之一。虽然受新冠疫 情的影响,叠加全球汽车行业下行、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面临退坡等压力,新 能源汽车行业受到一定影响,但从长远发展来看,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向好的 局面不变。一方面,在全球节能减排的浪潮下,积极发展各类新能源汽车已成 为全球共识,不少国家已经制定了明确的燃油车退出时间表,鼓励积极发展新 能源汽车。另一方面,全球各主流车企纷纷转向电动化,持续加码投资推动向 电动化转型,覆盖的电动平台、车辆类型等将不断扩大,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市 场需求尚未真正完全释放。 1-1-25 国家近期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能源 汽车消费。2020 年 4 月 23 日,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延续至 2022 年 底,并平缓 2020-2022 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 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 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 2022 年底。4 月 2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 11 部 门公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目前,3C 智能终端产品的兴起加快了消费电子行业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 对 3C 领域磁材及磁组件产生了巨大的需求。智能手机存量市场巨大,5G 技术 刺激换机需求,IDC 预计 5G 手机在 2019 年内的总体出货量将只有 670 万部, 约占当前全球总市场 0.5%的份额,而到 2023 年 5G 手机出货量将会占据全球总 出货量的 26%,增长空间巨大。可穿戴设备市场迅速成长,未来增长可期,根 据 IDC 的数据,2019 年第四季度可穿戴设备出货量达到 1.2 亿台,同比增长超 80%,2019 年全年出货量达到 3.4 亿台,较 2018 年增长 97%。平板电脑市场在 经历了快速发展和激烈调整之后,重新找到了产品定位,随着二合一平板电 脑、专业平板电脑的推出,平板电脑细分市场需求反弹,平板用户仍然保持增 长。 3、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领域销售收入存在一定波动,但整体 趋势向好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项目为“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 域高端磁材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新增 3,000 吨/年烧结钕铁硼毛坯生产能力, 最终新增新能源汽车产品(成品)销量 1,400 吨/年及 3C 产品(成品)销量 500 吨/年。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领域销售收入存在一定波动,但 整体趋势向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 12,702.36 21,987.10 31,778.14 13,814.63 件收入 1-1-26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金额 2,760.17 -9,791.04 17,963.51 6,079.83 变动率 27.76% -30.81% 130.03% 78.60% 其中:A 客户销售收入 4,168.99 7,712.70 11,120.20 7,075.32 B 客户销售收入 864.09 6,122.91 15,520.57 2,010.93 C 客户销售收入 4,085.18 185.18 244.44 - 注:2020 年 1-6 月变动金额及变动率为与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领域产销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量 339.44 596.72 897.54 369.99 销量 320.80 570.75 858.06 377.77 产销率 94.51% 95.65% 95.60% 102.10% (1)受益于新能源汽车销量高速增长及公司陆续进入比亚迪等重要客户供 应商体系的影响,2018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和零部件领域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在技术进步、政策支持、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与消费者环保观念逐步增强的 综合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高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 据,2018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27.05 万辆和 125.62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 别增长 59.92%和 61.74%。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98.56 万辆和 98.37 万 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47.85%和 50.83%;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 成 28.33 万辆和 27.09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21.97%和 117.98%。 公司于 2017 年开始为比亚迪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客户进行批量供货,2018 年销售放量。此外,公司对包括博世集团在内的国际汽车零部件客户的销售收 入在报告期内持续稳定增长。因此,2018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领域销售收入大幅 增长。 (2)2019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领收入较上年下降的原因 1)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导致新能源汽车销量下滑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 成 124.2 万辆和 120.6 万辆,产销同比下降 2.3%和 4%。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 1-1-27 分别完成 102 万辆和 97.2 万辆,产量同比增长 3.4%,销量同比下降 1.2%;插 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为 22 万辆和 23.2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22.5%和 14.5%;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833 辆和 2737 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85.5%和 79.2%。 2019 年 3 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 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通知》,自 2019 年 3 月 26 日起分阶段下调新能源汽车补贴,到 2019 年 6 月 25 日为补贴过渡期,符合 2019 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 2018 年对应标准的 0.6 倍补贴。至补贴 过渡期结束后,补贴标准进一步下调,并取消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新 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短期内给相关企业带来盈利压力,但长远有利于优化新能 源汽车竞争格局,改善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市场化,推动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未来,先进技术、优良品质及良好口碑将成为各汽车厂商提升市场份额的关 键。 2)2019 公司新定点的客户尚未量产,2020 年该领域收入恢复增长 2019 年公司前五大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客户的销售收入较 2018 年下 降 10,826.05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新能源汽车整体销量下滑导致需求有所下降、 部分客户供应商结构调整、新定点的客户尚处于提供样品或小批量生产阶段。 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首次出现了下滑,公司主要客户 A 和 B 等均受 到影响,磁钢采购额下滑;同时,B 客户调整其磁钢采购供应链,加大自产磁 钢供应量、引入其他磁钢供应商,使得公司对其销售额下降。2019 年对 A 客户 的销售收入下降 3,407.50 万元,对 B 客户的收入下降 9,397.66 万元。 2020 年 1-6 月随着包括蔚来、理想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品牌相关的订单开始 量产,以及包括 C 客户在内的海外订单大幅增长,公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 件领域销售收入达 12,702.3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76%。同时公司已成为 联合汽车电子为大众集团 MEB 纯电动平台项目配套的稀土永磁材料供应商、 美国通用汽车公司 BEV3 全球电动车平台(第三代全球电动车平台)的稀土永 磁材料的定点供应商。 1-1-28 根据大众汽车官方网站披露信息,大众汽车品牌持续推进变革 2025+战略 的有序开展,包括大规模的电动化。首款基于 MEB 平台的量产纯电动车型 ID.31 计划将于 2020 年夏天向用户交付。大众汽车品牌的首款纯电动 SUV 车型 ID.42 将紧随其后。而现有产品的电动化版本也将进一步强化大众汽车品牌的产 品阵容。至 2022 年,大众汽车品牌将为各个重点细分市场提供纯电动 MEB 车 型;至 2025 年,大众汽车品牌每年将销售至少 150 万辆电动汽车。 根据通用汽车官方网站披露信息,通用汽车致力于实现“零事故、零排 放、零拥堵”的愿景,计划到 2025 年在全球电动车和自动驾驶领域投资超过 200 亿美元。全新 Ultium 电池系统和第三代全球电动车平台将依托通用汽车高 度本土化的制造和供应链体系,充分发挥其工程灵活性和技术领先性,用于打 造更优质、更具价格竞争力的产品。通用汽车未来五年在中国市场推出的新车 型中 40%以上为新能源车型。 C 客户是全球排名前列的汽车零件制造商,为世界 500 强企业,致力于为 乘用车、商用车和工业技术领域提供下一代移动性系统产品。根据 C 客户官方 网站披露信息,未来,C 客户将不再为内燃机传动系统研发部件,而是将开发 重点放在长里程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辆的灵活平台技术上。 4、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领域销售价格、毛利率及 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领域销售产品的价格及毛利率 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单价(元/千克) 395.96 385.23 370.35 365.69 销售单价变动率 2.78% 4.02% 1.27% — 毛利率 23.59% 25.49% 24.43% 27.12% 减少 1.90 增加 1.06 减少 2.69 毛利率变动 —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分领域收入、单价和毛利率等业务数据。同行业上 市公司整体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9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中科三环 14.09% 19.03% 19.56% 22.37% 宁波韵升 16.34% 17.75% 19.59% 29.25% 正海磁材 21.05% 19.49% 17.64% 21.60% 英洛华 20.16% 20.56% 22.34% 23.33% 可比公司平均值 17.91% 19.21% 19.78% 24.14% 金力永磁 22.88% 21.58% 22.70% 28.87% 注:以上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来自 wind 数据库。 公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领域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公司整体毛利率情况 基本一致。公司整体毛利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波动范围内,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不存在较大的差异,符合行业整体特征。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扩张产能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一直致力于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专注于新 能源和节能环保应用领域,是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发展最快的公司之 一。公司继续坚持以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为主业,保持在 风力发电、节能变频空调、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电梯、机器人及智 能制造等领域的领先优势,积极开拓 3C 等领域市场,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 构,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进一步推行精益管 理,全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地位。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基于下游市场的发展契机,扩张产能规模,实 现规模效应,增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盈利 能力的持续提升。本次发行将充分发挥公司新产品及新技术创新研发和精益生 产能力,在国家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不断推进的背景下,提高公司在新能源 汽车及 3C 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促进长期可 持续发展。 2、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取得快速发展,营业收入逐年递增。随着业务规模的不 1-1-30 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随之扩大,营运资金缺口需要填补。公司 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相应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和 技术更新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 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进一步改善,偿债能 力增强,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加强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 力,为核心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 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 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预 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 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 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1-1-3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 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分配现金股利:P1=P0-D 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为 D,每股分配股票股利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 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 并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注册文件为准。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1,342.4188 万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134.2418 万股。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 1-1-32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分配现金股 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 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 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 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800.00 万元(含 67,8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总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1 62,354.17 47,800.00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2,354.17 67,8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1-3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 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 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413,424,624 股,公司控股股东为 瑞 德 创 投 , 瑞 德 创 投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151,211,000 股 , 持 股 比 例 为 36.58%。蔡报贵先生、胡志滨先生、李忻农先生分别持有瑞德创投 40%、 30%、30%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10%。 按照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测算,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瑞德创投直接持有 本公司的股权比例预计不低于 33.25%,瑞德创投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蔡报贵先 生、胡志滨先生、李忻农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 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审议和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2020 年 6 月 18 日,鉴 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等新规,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实行新的 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方案修订稿。2020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方案修 订稿。 1-1-34 (二)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尚须履行以下程序后方可实施: 1、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事项; 2、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股票呈报批 准程序。 1-1-3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800.00 万元(含 67,8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总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1 62,354.17 47,800.00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2,354.17 67,8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 1. 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新建毛坯生产车间、加工大楼等主体建筑,引进先进软硬件生产 设备,依托公司现有技术基础,通过本项目投建,扩大公司高端稀土磁材产品 的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种类,强化公司技术转化能力,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 力。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 3,000 吨/年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磁材生产能力。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建设投资 50,354.17 47,800.00 1.1 建筑工程费用 13,134.46 1-1-36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2 设备购置费用 32,089.00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732.89 1.4 预备费用 2,397.82 2 铺底流动资金 12,000.00 合计 62,354.17 47,800.00 3. 项目预计实施进度安排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 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 月,包括土建施工与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员工招聘与培训、试生产运 行等阶段。目前该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已经完成,正处于工程设计及施工准备 阶段。 本项目预计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建设期第 1 年 建设期第 2 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土建施工与装修 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 员工招聘与培训 试生产运行 注:Q 表示季度,Q1 为第 1 季度,Q2 为第 2 季度,以此类推。 本项目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内容 投资金额 T1 T2 1 建筑工程费 13,134.46 13,134.46 - 2 设备购置费 32,089.00 12,912.00 19,177.00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732.89 1,963.48 769.41 4 预备费用 2,397.82 1,400.50 997.32 5 铺底流动资金 12,000.00 - 12,000.00 合计 62,354.17 29,410.44 32,943.73 注:T1、T2 分别为建设期第 1 年、第 2 年。 1-1-37 4. 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公司现有厂 区内部。 5. 项目效益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拟新建 毛坯生产车间、加工大楼及辅助设施,引进先进软硬件生产设备,依托公司现 有技术基础,通过本项目投建,扩大公司高端稀土磁材产品的生产规模,丰富 产品种类,强化公司技术转化能力,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 3,000 吨/年烧结钕铁硼毛坯生产能力,最终新增新能 源汽车产品(成品)销量 1,400 吨/年、3C 产品(成品)销量 500 吨/年。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应用领域 毛坯产能 成品销量 成品出材率 新能源汽车领域 2,000 1,400 70% 3C 领域 1,000 500 50% 合计 3,000 1,900 - 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坯料工序和成品工序,其中坯料工序主要包括原料 配比、真空熔炼、制粉(含氢破碎和气流磨)、取向压型、高温烧结和性能检 测,成品工序主要包括机械加工、晶界渗透(部分产品)、表面处理、充磁 (部分产品)、检测和包装发货。 坯料工序生产出磁钢毛坯,经过机械加工、表面处理、检测充磁后成为成 品,从毛坯加工到成品的过程中存在较高的损耗。根据行业惯例,烧结钕铁硼 磁性材料所有生产流程中,高温烧结工序是影响产能的瓶颈,行业内主要按照 烧结产能来定义公司的产能。 出材率指磁钢毛坯在加工成磁钢成品后的重量与原始毛坯重量之比。3C 领 域产品由于产品体积小、机械加工工艺复杂,机械加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较 大,因此,3C 领域磁钢成品出材率比新能源汽车磁钢成品低。 1-1-38 (1)营业收入 本项目预测期 1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第 3 年开始逐步投入生产,预计第 5 年全部达产。公司按照项目投入运营后,公司预估可达到的生产能力,并参 考最近三年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以及 3C 产品市场价格情况,预 测期内本项目的营业收入如下: 预测期 产品应用 T3 T4 T5-T10 项目 领域 (生产负荷 (生产负荷 (生产负荷 40%) 80%) 100%) 单价(元/千克) 400.00 400.00 400.00 新能源汽车 销售数量(吨) 560.00 1,120.00 1,400.00 产品 新增营业收入 22,400.00 44,800.00 56,000.00 (万元) 单价(元/千克) 1,000.00 1,000.00 1,000.00 3C 产品 销售数量(吨) 200.00 400.00 500.00 新增营业收入 20,000.00 40,000.00 50,000.00 (万元) 合计新增销量(吨) 760.00 1,520.00 1,900.00 合计新增营业收入(万元) 42,400.00 84,800.00 106,000.00 注:T3、T4 为预测期第 3、4 年,以此类推。 预测期产品销售单价系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的稀土原材料价格情 况、公司历史和在手订单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情况估算,未来实际执行单价将会 根据届时稀土原材料价格走势和客户协商确定。 经过多年的研发及客户验证,目前公司已进入 3C 领域行业排名前列客户 的供应体系,向其供应磁钢产品,产品最终应用于手机、耳机、平板电脑及智 能穿戴设备等 3C 智能终端产品。截至目前,3C 领域产品在手订单及发货计划 总额约 6,300 万元。 但受限于公司产能不足等因素,3C 领域磁材暂时无法实现大规模生产,需 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新建厂房及加工车间,购置生产设备,建设生产专线 等,满足 3C 领域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 (2)税金估计 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分别 1-1-39 按照增值税的 7%、3%、2%进行计提,所得税税率为 15%。 公司目前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2020 年 4 月 2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0]23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且其主营业 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告 明确指出赣州市比照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 (3)营业成本 公司根据历史的生产、销售情况,对本项目的新增产品销量部分对应的成 本费用进行审慎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1)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 项目计算期内相关业务所需的所有原辅材料和燃料动力费用根据相关业务 需求程度、参照市场平均价格计算。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第3年 第4年 第 5-10 年 外购原材料 24,812.80 49,625.59 62,031.99 外购燃料、动力费 822.19 1,644.38 2,055.47 合计 25,634.99 51,269.97 64,087.46 2)工资及福利 本次项目实施后新增员工 990 人。职工薪酬参照项目所在地的工资水平和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人数测算。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第3年 第 4-10 年 职工薪酬 4,990.00 8,830.00 3)折旧与摊销 项目固定资产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折旧:房屋建筑物按 30 年计算,残值率为 5%;生产设备按 10 年计算,残值率为 5%;无形资产按 10 年摊销;其他待摊 1-1-40 销费用按 3 年摊销。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第 3-5 年 第 6-7 年 第 8-10 年 折旧费 3,156.08 3,156.08 3,145.32 摊销费 825.82 26.55 26.55 合计 3,981.90 3,182.63 3,171.87 4)修理费用 年修理费按新增生产设备折旧费的 5%计,为 134.11 万元。 5)其他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用按照新增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 单位:万元 项目 第3年 第4年 第 5-10 年 其它制造费用 795.14 1,724.38 2,189.00 (4)期间费用 本项目假设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不涉及借款导致的财务费用。销 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结合目前各项费用水平以及本项目预期情况进行测算。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 6-7 年 第 8-10 年 其它管理费用 563.30 3,913.18 5,588.12 6,387.39 6,398.16 其它销售费用 698.62 1,397.24 1,746.55 1,746.55 1,746.55 合计 1,261.92 5,310.42 7,334.67 8,133.94 8,144.71 (5)本次募投项目效益评价 根据收入及成本、费用预测情况,本项目新增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逐步达产期 项目 达产年 (第 3-4 年) 主营业务收入 42,400.00 84,800.00 106,000.00 主营业务成本 32,749.55 63,153.78 76,435.89 1-1-41 税金及附加 144.04 381.48 830.20 销售费用 698.62 1,397.24 1,746.55 管理费用 3349.88 6,699.76 8,374.70 利润总额 5,457.91 13,167.74 18,612.65 净利润 4,639.22 11,192.58 15,820.75 注:本效益测算是根据报告编制时的情况预计。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本项目毛利情况如 下: 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 24.10%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平均值 25.15% 本项目达产后毛利率 27.89% 鉴于公司 3C 领域产品正在量产中,该领域产品性能、技术含量、加工难 度均高于其他领域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因此本项目毛利率在合理范围内, 具备合理性。 本项目建设期 2 年,预计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1.57%,所得税后投 税后投资回 税后财 序 公司 项目产 投资总额 建设期 收期(含建 融资类型 项目名称 务内部 号 简称 品 (万元) (年) 设期) 收益率 (年) 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 烧结钕 中科 2020 年 1 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 铁硼磁 9,492.10 3 28.26% 6.20 三环 度配股 材料扩产改造项目 体 宁波科宁达和丰新材 烧结钕 中科 2020 年 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稀 2 铁硼磁 7,929.32 3 24.76 6.76 三环 度配股 土永磁材料扩产改造 体 项目 年产 5,000 吨高性能 烧结钕 中科 2020 年 3 烧结钕铁硼磁体建设 铁硼磁 50,000.00 3 19.97% 7.05 三环 度配股 项目 体 高性能 向特定对 正海 低重稀土永磁体生产 低重稀 4 象发行股 50,000.00 3 16.92% 6.66 磁材 基地建设项目 土永磁 票 体 平均值 22.48% 6.67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 高性能 金力 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 稀土永 62,354.17 2 21.57% 5.74 永磁 磁材项目 磁材料 1-1-42 资回收期(含建设期)5.74 年。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类项目,本公司的内 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处于合理范围。部分可比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6、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公司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 关的议案;公司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与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公司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与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相关的议案。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日前,本项目未实际投入, 因此本项目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二)补充流动资金 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提供可靠 的流动资金保障,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21,500 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 1.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有利于丰富产品种类,推动收入持续增长 我国是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生产大国,为实现差异化竞争,保持公司在市场 中的竞争力,提高产品的毛利率,公司亟需开发新产品种类,调整产品结构。 公司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被广泛应用于风力发 电、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变频节能空调、节能电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 和 3C 消费类电子等领域。近年来,公司紧跟下游市场和客户需求,进行前瞻 性研究,开发符合下游需求的新产品。 随着本项目建设完成,公司钕铁硼产品种类及规格将更加丰富,能满足下 游不同客户的需求。多层次的产品结构以及丰富产品种类和规格,将推动公司 收入的持续增长。 1-1-43 (2)扩张产能规模,实现规模效应 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进行产能扩充,并通过购 买、替换部分设备,重新改造车间布局等方式,实现技术改造,提升生产效 率。为应对紧张的生产任务和高标准的产品质量要求,公司有必要新建生产场 地,实现产能扩张。 本次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实现新能源汽车、3C 消费类电子领域产品产能 的提升。此外,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逐渐体现,实现各类产品 的定线生产,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高材料利用率,进一 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2.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具有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将为项目 的实施提供了市场及客户支撑 公司目前是全球领先的风电应用领域磁钢供应商,并且是我国最早参与制 定风力发电机低速永磁同步发电机国家标准的磁钢供应商之一。全球永磁直驱 风力发电的整机厂商主要是金风科技、西门子-歌美飒等,公司在 2015-2019 年 连续五年获得金风科技质量信用 5A 级供应商的称号,同时,公司 2019 年荣获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十年行”战略合作奖。公司也是西门子-歌美飒风电磁 钢的重要供应商。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变频空调、节能电梯、机器 人及智能制造、3C 等领域,并陆续成功进入博世、美的、比亚迪、三菱、通力 电梯等各领域顶尖客户的供应体系,在这些领域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公司在 2015-2019 年对博世集团供货的不合格率连续五年保持 0PPM,荣获 UAES-2019 年度“最佳合作奖”、2019 美的集团机电事业部“技术创新奖”及“年度优秀 供应商”称号、三菱电机(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质量表彰奖”、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最佳诚信贡献奖”,具有较为领先的市场地 位,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及客户支撑。 (2)丰富的技术积累保障项目实施 1-1-44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在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方面具 备一定的核心能力。公司能够通过自建的配方数据库和积累的专业经验设计不 同牌号产品的合金成分,在保证磁体性能条件下降低重稀土含量;公司对现有 的气流磨工艺进行改进,能够在保证良好的粒度分布条件下,制造更加细小的 颗粒;公司在取向压型方面掌握了一次成型技术,能压制出瓦形或者其他异形 产品,减少后续机械加工成本和产品磨削量;公司在表面处理工艺方面开发出 了耐高温、耐腐蚀的新型涂层,各项指标优于环氧镀层;公司掌握了利用晶界 渗透工艺进行批量生产及高牌号产品开发的能力,将部分重稀土的添加从坯料 工序后置到成品工序,以降低重稀土添加量,开发出 54SH、54UH 等高牌号产 品;该技术已申请获得了四项国内发明专利,一项美国发明专利授权,一项欧 盟发明专利授权以及一项日本发明专利授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 人共有 35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7 项。在技术支出方 面,公司 2019 年度研发支出总额为 6,430.7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3.79%。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3)与重要的稀土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稀土特别是重稀土是我国的战略资源。公司位于重稀土主要生产地江西赣 州,与当地重稀土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 然资源部关于下达 2019 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及钨矿开采总量 控制指标的通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 离总量控制指标及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2019 年赣州当地企业离子 型稀土(以中重稀土为主)开采配额约占全国 44%。公司与赣州稀土集团子公 司南方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履行完 2019 年度《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签署 了 2020 年度的《合作协议》,能够保障公司稀土原材料特别是重稀土的长期稳 定供应。 (二)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使得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大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91,242.72 万元、128,933.99 万元、169,683.85 万元及 96,341.09 万元,最近三年 1-1-45 及一期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 13.16%、41.31%、31.61%和 23.47% 。近年 来,公司业务取得快速发展,营业收入逐年递增。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 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随之扩大,营运资金缺口需要填补。公司通过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补充相应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更新所面 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 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2、巩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实现主营业务的延伸 公司是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领域的领先供应商,随着新能源与节能环保行 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变频空调、节能电梯、机器人 及智能制造、3C 等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已成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 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业务迅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 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是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及拓展行业 市场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 公司综合实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增加,流动资产特别是货币资 金比例将上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合理,经营 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经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因 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但随着相关项目效益的实现,未来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提升。 1-1-4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项目备案、环评及使用 土地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磁 材项目”涉及的报批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公司现有厂区内部,不涉及新增用地。 (二)立项备案 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取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立项备案文件。 (三)环评批复 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取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有效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有 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 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4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 行而导致的业务和资产整合。本次发行有助于提高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 提升公司营运能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为持续成长提供 有力保障。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预计新增股份不超过 4,134.2418 万股,且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0%。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但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 瑞德创投,实际控制人仍为蔡报贵、胡志滨及李忻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 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发行对象情况 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公司是否与 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将在发行 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1-1-48 第五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与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9 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0.52%,客户结 构比较稳定,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 的知名企业,与公司一直保持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但未来如果公司对主要客 户的销售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变化。 (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9 年,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为 63.43%,供 应商集中度比较高,如果主要供应商供应不足,且如果公司不能向其他供应商 及时补充采购,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市场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 包括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变频空调、节能电梯、机器人 及智能制造及 3C 等领域。虽然上述领域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受现有 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不大,但如果下游增长不及预期,则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稀土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稀土金属是生产钕铁硼磁钢的主要原材料,我国是全球稀土原材料的重要 供应地。2011 年,受国家稀土利用保护政策和更严格环保政策的影响,以及市 场对于稀土保护政策的过度解读,稀土价格出现了非理性上涨。 2012 年以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稀土产业健康发展,主要包 括:实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制度,取消稀土出口配额制度、取消稀土出口关 税、明确稀土为出口许可管理货物,支持六大稀土集团对全国所有稀土开采、 冶炼分离、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整合以提高行业集中度,制定稀土行业规范 1-1-49 条件以提高稀土矿开采及稀土冶炼准入条件。2017 年,主要稀土原材料价格存 在一定幅度的波动,2017 年下半年稀土原材料市场价格呈现较大幅度的上涨, 虽然 2017 年末价格出现回调,但 2018 年价格仍保持相对高位。2019 年国家各 部门继续加强稀土行业整顿,中国对美国进口的稀土矿加征关税,以及 2019 年 5 月起中国全面禁止进口缅甸稀土矿,导致 2019 年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一定程 度的波动。 如果未来稀土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 影响。 (五)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风险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 于复工复产、物流与人流管理等疫情防控政策。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 响范围已波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多个行业,多国已采取紧急措施,公司的客户、 供应商等合作方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2020 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积极应对,在赣州 市防疫指挥部的指导下,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实现公司复工,并采取有效措施 在 2 月底恢复至最佳产能生产水平。随着公司市场开拓工作的进展及产能的不 断提升,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总数达 2,467 人,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增幅约 12.70%。 若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短期内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不能得到有效消 除,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我国风电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的风险 受益于国家风电和新能源汽车产业补贴政策的推动,我国风电和新能源汽 车产业整体发展较快,稀土永磁材料作为核心部件之一,其市场亦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家对补贴政策有所调整,如果风电和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超过预期或 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1-1-50 (七)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主要集中在欧洲地区,主要客户包括风电领域的 西门子-歌美飒、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博世集团及节能电梯领域的通 力电梯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多年,享受与世界贸易成员国之间的互利贸 易协定。公司产品符合出口国当地对产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目前,这些国家 对公司出口产品无特殊贸易限制和贸易壁垒。 公司目前对美国的销售较少,且公司产品不在美国加征关税清单中。 因此,公司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暂未受到国际贸易摩擦的直接影响。但如 果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不排除下游客户的终端产品需求受到影响,继而沿 产业链传导,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报表 资产负债率为 43.37%、46.49%、52.93%和 53.24%,均维持在较高水平。倘若 公司无法获取与公司发展规模和速度相匹配的外部融资,公司发展将受资金短 缺所制约。 (二)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 为 28.88%、22.71%、21.63%和 23.16%。公司毛利率主要受产品售价和成本影 响,如果公司未来产品售价增长幅度不及成本增长幅度或售价下降幅度大于成 本下降幅度,则产品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三)政府补助下降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政府补助收入 分别为 5,074.01 万元、4,636.84 万元、983.22 万元和 617.92 万元,占利润总额 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32.26%、29.13%、5.50%和 5.97%。如果未来政府补助政 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申请到新的政府补助,则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 1-1-51 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及难以回收的风险 发行人下游客户货款结算周期比较长,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 末 ,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为 35,227.68 万 元 、 36,988.61 万 元 、 70,477.32 万元和 69,882.48 万元,规模比较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4.45%、 17.87%、24.94%和 23.75%。如果未来公司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五)存货规模较大及减值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 为 35,420.91 万元、59,814.60 万元、63,731.15 万元和 71,969.27 万元,金额比较 大,占资产总额的 24.58%、28.89%、22.55%和 24.46%。 公司执行以销定产的政策,根据未来 1-3 个月订单量提前采购稀土原材 料,并依据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采购适量的原材料作为安全库存。虽然公司 现有稀土原材料变现能力较强,并且库存商品大部分能对应到销售合同,如果 客户订单无法执行,或者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降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六)汇率风险 近几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公司向海外 客户的销售收入主要以外币结算。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 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汇率 波动会影响公司外币计价的销售收入,同时,也影响着公司的汇兑损益,可能 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盈利能力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公司使用与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 度》,严格执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1-1-5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磁材项 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选择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及经济效益测算,通过 实施“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公司将新增 3000 吨 年产能,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 3C 消费电子等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拟补充 部分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更新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 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发生不利的变化以及行业竞争加 剧,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另外上 述项目主要为固定资产等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如果募 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上述新增费用将对公司短期盈利能力产生一定 影响。 四、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顺利通 过,以及新股最终发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定价基准 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受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等多种因素的 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加。公司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1-1-53 (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 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 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尚需一定的 审核、实施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 者带来一定风险。 1-1-54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 声明及承诺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蔡报贵 胡志滨 李忻农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曹志刚 谢志宏 吕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尤建新 陈占恒 袁太芳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苏权 梁起禄 朱庆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粟山 刘路军 孙益霞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毛华云 黄长元 于涵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鹿明 谢辉 易鹏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5 1-1-5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6 三、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蔡报贵 胡志滨 李忻农 年 月 日 1-1-57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叶 婷 保荐代表人: 袁先湧 王 娜 法定代表人: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8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瞿秋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9 五、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 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 迪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 高 树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60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常 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 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 的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盈利 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发行人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用,并不适用其他 目的,且不得作任何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黄春燕 黄 越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61 七、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明 关于除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外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 如下声明:“自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提出了如下填补回报措施: 1.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基本情况和假设前提 如下: (1)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完毕,发行数量为不超 过 4,134.2418 万股(含 4,134.2418 万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为准; (2)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3)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41,342.4188 万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根据公司 2019 年年报,公司 2019 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62 净利润为 15,688.0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83.84 万元;假设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持平; 公司对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为准。 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当年 完整摊薄年度 期末总股本(股) 413,424,188.00 454,766,606.00 454,766,606.00 加权平均总股本(股) 413,424,188.00 413,424,188.00 454,766,606.00 本次发行股份月份 - 12 月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元) 156,880,220.48 156,880,220.48 156,880,22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46,838,409.80 146,838,409.80 146,838,409.80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8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8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36 0.36 0.32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36 0.36 0.32 股收益(元/股) 注:(1)公司 2019 年财务数据为 2019 年年报;(2)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经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 股收益存在低于 2019 年的可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 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2. 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有所增 加,造成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有所摊薄。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 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1-1-63 公司作为领先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 产品优势、技术和研发优势、商业模式优势、品牌优势及市场在位优势。未 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竞争优势,保证公司获利能力,增强 公司的竞争实力和回报股东的能力。 (2)加强内部管控,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全面提升生产运营效率, 降低业务经营成本,持续开展成本改善活动。 (3)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 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使用 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和高效,使募集资金得以充分、有效利 用。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 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政职权,做 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 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 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3. 关于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1-1-64 监会公告〔2015〕31 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1)本人(本企业)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 (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 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 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