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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永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3-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力永磁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先湧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晓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审阅公司发布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
                                                 事项公告等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是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4次,保荐机构每季度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户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列席0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
                                                 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1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
                                                 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1次,公司在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
                                                 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0年12月15日
                                              保荐机构在本次培训中重点讲解了《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主要
                                              规定;讲解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规中关
                                              于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主要规定,并以
                                              部分案例为基础讲解了法规的实际应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2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不适用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
                                                          是        不适用
股价的承诺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5、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的措施及承诺
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先湧                        周晓雷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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