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1-07-03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第一条 目的
本政策旨在列载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
事会成员为达致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
第二条 一般政策
本公司明白并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提升公司的表现素质裨益良多。
为达致可持续及均衡的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
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
并在考虑人选时以适当的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本公司致力于选择最佳人选作为董事会成员。甄选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
畴为基准,除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外亦包括但不限于性
别、年龄、文化背景及种族。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
决定。董事会组成(包括性别、年龄、服务任期)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第三条 监察及汇报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汇报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
成,并监察本政策的执行。
第四条 检讨本政策
提名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
将会讨论任何或需作出的修订,再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
第五条 本政策的披露
本政策将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用作公开信息。本政策概要及为执行本政策而制
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目标进度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第六条 其他
本政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自本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日起开始生效。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