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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永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5,161,475 股,占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总股本的 3.64%(以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收盘后总股本计算,以下无特别说明,总股本均以此数据计算),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3,229,6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及股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01 号)同意注册,本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5,725,92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1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20,999,795.8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9,362,619.98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637,175.88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5,725,922.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95,911,253.8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02 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发行数量为 15,725,922 股,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每 10 股派 2 元现金红利(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
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
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保持每
10 股转增 6 股,相应变动转增股份总额。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股本总数由
431,704,923 股增至 690,727,876 股。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由
15,725,922 股增至 25,161,475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为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涉及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等共计 11 位股
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主体本次认购取得金力永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自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规定,本主体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本主体所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金力永
磁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本主体在锁定期内,本主体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
或退出合伙:
    4、若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主体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经核查:在承诺期内,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
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星期二)。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5,161,47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64%,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3,229,6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1 名,共对应 13 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
序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发行对象                                                          上市流通数
号                              户               份总数        售数量
                                                                               量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1                                                9,658,918     9,658,918     9,658,918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
2                                                2,897,675     2,897,675     2,897,675
     (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有限公司
     江西省井冈山北汽     江西省井冈山北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南昌玖沐新世纪     -南昌玖沐新世纪       2,173,256     2,173,256     2,173,256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山东发
                          展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        965,891       965,891        965,891
                          山东发展投 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724,418       724,418        724,418
                          公司
                          中信证券-光大银
                          行-中信证券阳光
                                                  289,768       289,768        289,768
                          优选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5    刘世生               刘世生                 1,931,783     1,931,783       0(*)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驰泰鑫     有限公司-驰泰鑫
6                                                1,786,899     1,786,899     1,786,899
     富定增一号私募证     富定增一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券投资基金
     恒力(北京)股权投   恒力(北京)股权投
7                                                1,303,954     1,303,954     1,303,954
     资有限公司-恒力     资有限公司-恒力
                                                                                    本次实际可
序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发行对象                                                                   上市流通数
号                                户               份总数            售数量
                                                                                        量
     恒盈 1 号私募股权      恒盈 1 号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
     湖南湘投新兴产业       湖南湘投新兴产业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8    公司-湖南湘投军       公司-湖南湘投军           965,891          965,891         965,891
     融产业投资基金企       融产业投资基金企
     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
9                                                      965,891          965,891         965,891
     本运营有限公司         本运营有限公司
10   甄国振                 甄国振                     965,891          965,891         965,891
11   张春阳                 张春阳                     531,240          531,240         531,240
                     合计                          25,161,475       25,161,475       23,229,692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 13 名股东合计持有 25,161,475
股限售股锁定期满,申请 2021 年 7 月 27 日解除限售,股东刘世生持有的公司股票 1,931,783
股被质押,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3,229,692 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5,934,035 39.89%                   25,161,475 250,772,560 36.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5,871,760 60.11%      25,161,475                 441,033,235 63.75%
三、股份总数           691,805,795 100.00%                                691,805,795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力永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2、《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股本结构查询》;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