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力永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及股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01 号)同意注册,金 力永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5,725,92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13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20,999,795.8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9,362,619.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637,175.88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5,725,922.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95,911,253.8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02 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发行数量为 15,725,922 股,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每 10 股派 2 元现金红利(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 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 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保持每 10 股转增 6 股,相应变动转增股份总额。 金力永磁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本总数由 431,704,923 股增至 690,727,876 股。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由 15,725,922 股增至 25,161,475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为金力永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涉及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等共计 11 位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主体本次认购取得金力永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自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规定,本主体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本主体所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金力永 磁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本主体在锁定期内,本主体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 或退出合伙: 4、若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主体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经核查:在承诺期内,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金力永磁资金的情形,金力永 磁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星期二)。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5,161,47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64%,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3,229,6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1 名,共对应 13 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 序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发行对象 上市流通数 号 户 份总数 售数量 量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1 9,658,918 9,658,918 9,658,918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 2 2,897,675 2,897,675 2,897,675 (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有限公司 江西省井冈山北汽 江西省井冈山北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南昌玖沐新世纪 -南昌玖沐新世纪 2,173,256 2,173,256 2,173,256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山东发 展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 965,891 965,891 965,891 山东发展投 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724,418 724,418 724,418 公司 中信证券-光大银 行-中信证券阳光 289,768 289,768 289,768 优选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5 刘世生 刘世生 1,931,783 1,931,783 0(*)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驰泰鑫 有限公司-驰泰鑫 6 1,786,899 1,786,899 1,786,899 富定增一号私募证 富定增一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券投资基金 恒力(北京)股权投 恒力(北京)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恒力 资有限公司-恒力 7 1,303,954 1,303,954 1,303,954 恒盈 1 号私募股权 恒盈 1 号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 湖南湘投新兴产业 湖南湘投新兴产业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8 公司-湖南湘投军 公司-湖南湘投军 965,891 965,891 965,891 融产业投资基金企 融产业投资基金企 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9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 965,891 965,891 965,891 本次实际可 序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发行对象 上市流通数 号 户 份总数 售数量 量 本运营有限公司 本运营有限公司 10 甄国振 甄国振 965,891 965,891 965,891 11 张春阳 张春阳 531,240 531,240 531,240 合计 25,161,475 25,161,475 23,229,692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 13 名股东合计持有 25,161,475 股限售股锁定期满,申请 2021 年 7 月 27 日解除限售,股东刘世生持有的公司股票 1,931,783 股被质押,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3,229,692 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5,934,035 39.89% 25,161,475 250,772,560 36.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5,871,760 60.11% 25,161,475 441,033,235 63.75% 三、股份总数 691,805,795 100.00% 691,805,795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力永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先湧 王娜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