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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永磁: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星
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苏
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实际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进行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权益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监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意见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核实的意见
    1、本次授予符合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34.88 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