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报贵先生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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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1 年 5
月 12 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 431,704,9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现金红利(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待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 21.62 元/股调整为 13.3875 元/股。
1、已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或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调整后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254.16×1.6=406.656 万股
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529.24×1.6=846.784 万股
2、已授予的部分预留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20×1.6=32 万股
3、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21.8×1.6=34.88 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
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权益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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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以 2021 年 8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4.88 万股,授予价格为
13.3875 元/股。
董事吕锋先生为本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需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
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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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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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