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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永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9-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对金力永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及股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79 号)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600,000 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
上〔2018〕449 号)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13,424,188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控股股东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德创投”)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首日持有公司限售
股 151,211,000 股,锁定期为 36 个月。
    (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每 10 股派 2 元现金红利(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
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
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保持每
10 股转增 6 股,相应变动转增股份总额。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由 151,211,000 股增至 241,937,600 股。
    公司因发行可转债事项、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事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以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股本总数由 413,424,188 股增至
707,600,79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均为控股股东瑞
德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第一节重要
声明与提示”,控股股东瑞德创投相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
同);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情况:
    “1、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照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
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票;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由本企业根
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本企业减持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但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并且,如本企业计划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4、本公司/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本公司/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
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公司/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
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
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经核查:在承诺期内,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
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41,937,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4.1913%,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共对应 1 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1,937,600     241,937,600              0     *
               合计                    241,937,600     241,937,600              0     —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瑞德创投合计持有 241,937,600 股限售股锁定期
满,申请 2021 年 9 月 22 日解除限售。瑞德创投持有的公司股票中,尚有 4,800,000 股被质押;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0),基于对金力永磁价值的认可以及对金力永磁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金力永磁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作为金力永磁控股股东,瑞德创投承诺:“自 2021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250,775,560 35.4403%                  241,937,600     8,837,960     1.2490%
份
     高管锁定股     4,771,400     0.6743%                              4,771,400     0.6743%
    股权激励限
                    4,066,560     0.5747%                              4,066,560     0.5747%
售股
     首发前限售
                  241,937,600 34.1913%                 241,937,600             0       0.00%
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
                 456,825,230 64.5597% 241,937,600                    698,762,830 98.7510%
份
三、股份总数      707,600,790 100.0000%                              707,600,79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力永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
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先湧                       王娜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