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5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372,8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0.48%;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213 人;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 公司近期办理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就有关本次归属股份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75)。 3、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 案。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0-076)。 4、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工作,本次实际向 2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4.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7、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0、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6 日,首次授予部 分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董事会关于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符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 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 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 师报字[2021]第 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ZC10078 号),2020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年度净利润相对 2019 年增长率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 对应考 归属期 (A) 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30% 20% 利润为 28,200.59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60% 40% 较 2019 年 15,688.02 万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90% 70% 元增长率为 79.76%,符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与 解除限售比例为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1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X=(A-An)(Am-An) An≤A<Am 2019 年增长率(A) *50%+50% A<An X=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 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 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 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两个档次,届时根据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 性股票的 213 名激励对 属的股份数量: 象个人考核分数均≥70 考核分数(G) G≥70 G<70 分,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 100% 0 为 100%。 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1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 关事宜。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及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1 年 11 月 26 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3,372,8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8%。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213 人。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5、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 获授的第 占获授限 本次归属限 第一期可 限制性股 激励对 二类限制 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中 国籍 职务 归属数量 票中实际 象姓名 性股票数 数量的比 高管锁定股 (万股) 可流通股 量(万股) 例 数(万股) 数(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毛华云 中国 副总经理 51.20 20.48 40% 15.36 5.12 董事、副 吕锋 中国 51.20 20.48 40% 15.36 5.12 总经理 黄长元 中国 副总经理 51.20 20.48 40% 15.36 5.12 副总经 鹿明 中国 理、董事 51.20 20.48 40% 15.36 5.12 会秘书 谢辉 中国 财务总监 38.40 15.36 40% 11.52 3.84 于涵 中国 副总经理 51.20 20.48 40% 15.36 5.12 易鹏鹏 中国 副总经理 51.20 20.48 40% 15.36 5.12 核心技术 Liu 美国 (业务) 48.00 19.20 40% 0 19.20 Khan 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05 449.60 179.84 40% 0 179.84 人) 合计(213 人) 843.20 337.28 40% 103.68 233.60 注:上述激励对象中,毛华云、吕锋、黄长元、鹿明、谢辉、于涵、易鹏鹏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25%可实际上市流通,75%计入高 管锁定股。 6、股权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的处理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获授 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 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公司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213 名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 、 本次 归 属限 制 性股 票上 市 流通 数量 3,372,800 股, 其中 高 管锁 定 股 1,036,800 股,实际可流通数量 2,336,000 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一共 213 人;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 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江西金 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62 号),审验 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213 人缴纳的 3,372,800 股的股票认购 款合计人民币 45,153,360.00 元,其中 3,372,800.00 元作为股本,41,780,560.00 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749,320 1.0952% 1,036,800 8,786,120 1.2358% 高管锁定股 5,305,800 0.7499% 1,036,800 6,342,600 0.8921%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43,520 0.3453% 2,443,520 0.343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99,851,470 98.9048% 2,336,000 702,187,470 98.7642% 三、股份总数 707,600,790 100.0000% 3,372,800 710,973,590 100.0000%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 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351,427,480.42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5085 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710,973,590 股计算的全面摊薄的 2021 年 1-9 月基本每 股收益为 0.4943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 6 个月没 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和 2020 年度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已就本次归属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十、备查文件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 见; 5、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62 号)。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