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2021-12-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
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
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上市公司”“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对金力永磁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
了专门培训,并对所有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
培训内容。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培训地点 金力永磁会议室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21 年
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培训主题
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情况
培训讲师 袁先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
参加培训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 培训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在本次培训中重点讲解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2021 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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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2021 年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实施本次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金力永磁参与培训
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培训后,保荐机构向金力永磁提供了讲义课件及
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
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
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21 年修订)、《关于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2021 年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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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先湧 王 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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