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金力永磁2021年度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43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人民 币43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39,150.93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25,760,849.0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7日 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 第ZC1052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01号)同意,公司向 1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999,795.86元,扣除保荐及承销 费用人民币6,772,997.35元(不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514,226,798.51元已全部划 转至公司银行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999,795.86元,扣除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 不 含 税 ) 9,362,619.98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11,637,175.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元) 一、期初余额 45,193,866.56 二、本报告期减少 136,506,234.05 1、“智能制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投入 136,506,234.05 2、手续费支出 - 三、本报告期增加 131,301,091.37 1、利息收入 1,301,091.37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30,000,000.00 四、期末专户余额 39,988,723.88 2、2020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元) 一、期初余额 - 二、本报告期减少 456,904,940.35 1、“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投入 103,516,651.86 2、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5,161,479.98 3、补充流动资金 145,636,975.88 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5、发行费用 2,589,622.63 6、手续费支出 210.00 三、本报告期增加 518,805,777.50 1、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14,226,798.51 2、利息收入 4,578,978.99 四、期末专户余额 61,900,837.1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2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进出口 银行江西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公司 于2019年10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 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为规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 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 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建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3 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 金”已实施完成,公司收到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通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工作已完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797900063710998 39,988,723.88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230000100000182246 已销户 合计 39,988,723.88 2、2020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 完成,公司收到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通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已 完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797900063710666 61,900,837.15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230000100000219804 已销户 合计 61,900,837.15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4 根据《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合计5,711,479.98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07号);公司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江西金力永 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564356_A02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1年度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金力永磁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6 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力永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先湧 王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8 附表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2,576.08 本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650.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032.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本报告 项目可行性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期实现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的效益 大变化 1、智能制造工厂升 否 30,900.00 30,900.00 13,650.62 27,356.68 88.53 2022 年 04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级改造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600.00 11,676.08 0 11,676.08 100 - - - - 合计 43,500.00 42,576.08 13,650.62 39,032.76 91.68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 亿元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0 亿元(含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50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 9 过十二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50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 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 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为 0 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智能制造工厂升级改造项目”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10 附表2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1,163.72 本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431.5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431.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本报告 项目可行性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期实现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的效益 大变化 1、年产 3000 吨新 能源汽车及 3C 领 否 47,800.00 36,600.00 10,867.81 10,867.81 29.69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域高端磁材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00 14,563.72 14,563.72 14,563.72 100 - - - - 合计 67,800.00 51,163.72 25,431.53 25,431.53 49.71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根据《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为了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 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 5,711,479.98 元。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11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1、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3C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 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