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了保证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包头公司”)的资金流动性,
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不超过 388,000 万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 授信额度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期限
号 (万元)
1 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80,000 短期或中长期
2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30,000 短期或中长期
3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50,000 短期或中长期
4 公司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19,000 短期或中长期
5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39,000 短期或中长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
6 公司 10,000 短期或中长期
分行
7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 50,000 短期或中长期
8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 10,000 短期或中长期
金力包头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20,000 短期或中长期
公司
金力包头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20,000 短期或中长期
公司
金力包头
1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20,000 短期或中长期
公司
金力包头
12 - 40,000 长期
公司
合计 388,000 --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
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期限、
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加强公司对
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为金力
包头公司进行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质押等
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签署相关协议
及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额度
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是否
占公司最
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关联
近一期净
方 例 率 (万元) (万元) 担保
资产比例
公
金力包头公司 100% 76.83% 33,366 10,000 32.04% 否
司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13QUCA3Q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大街以南,曙光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苏权
注册资本:陆亿玖仟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08 月 18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8 月 18 日至 2070 年 08 月 17 日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
咨询、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4,636,440.93
负债总额 572,119,933.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1,810,000.00
净资产 172,516,507.19
注:金力包头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08 月 18 日,其投资建设项目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工
程竣工验收,金力包头公司于 2022 年 1 月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
担保额度。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审核批
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
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保障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
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 388,000 万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同意为金力包头公司进行担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方公司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
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力包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已生效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该额度项下担保余额为 3.3366
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5%,该生效额度将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届满。本次公司计划为金力包头公司进行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71%。除此之外,公司及
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