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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山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5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接受关联方邓志毅、刘喜旺、李勇、林泽钊、高庆斌、贾辽川、曾庆远、
李玉成、李仲森等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需
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邓志毅、刘喜旺、李勇回避后董事人数
不足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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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奕华




    朱   娟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