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金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9-04-12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一致认为: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的签署页)
董事签署:
邓志毅 刘喜旺 李 勇 _______________
刘奕华 朱 娟 ______________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刘喜旺 李 勇 _______________ 曾庆远 ______________
林泽钊 贾辽川 高庆斌 _______________
陈朝阳 郑彩云_______________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