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5-28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山市金马科
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和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和监督。我们在认真审查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
础上,现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奕华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 娟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