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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山金马: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中山金马         公告编号:2020-076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成先生主持,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的
经营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施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
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
神,公司对已搁置超过一年的募投项目“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施项目”进行了慎
重研究与重新论证,决定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募投项目“融入动漫元素
游乐设施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是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
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改变,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
布的《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施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