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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山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12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进行投入。现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实施情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对“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

施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金马文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马文旅科技”)进行增资。其中,5,000 万元全部计入金马文旅科技的注
册资本,并将全部用于“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施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金马

文旅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金马文旅科技的增资行为

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奕华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   娟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