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9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与本议案相关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
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前提,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廖朝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卫锋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