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游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版)》、《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
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认真审查
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储
与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经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后,我们
认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的情形,不存在与关联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经营性资金往来是以市场
原则进行的正常经营性交易,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对
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廖朝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卫锋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