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游乐: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金马游乐 公告编号:2022-097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刘喜旺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上下文简称“广
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刘喜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57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刘喜旺:
经查,你作为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游乐或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金马游乐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告,你拟于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87 万股。此后因公司于 5 月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 6 月实施权益分派,
拟减持股份变更为不超过 149.62 万股。但你实际减持了金马游乐股份 199.16 万
股,超额减持 49.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涉及金额 750.67 万元。上述
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 年修订)第三条、第八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 年修订)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
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
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刘喜旺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表示将重
新巩固、加强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充分吸取经验教训,以此为
戒,审慎操作。
2、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加强监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督促相
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此为刘喜旺先生于 2022 年 7 月发生的超额减持行为,公司此前已作披露,
具体内容可查阅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