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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2019-01-07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发行
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2158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
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
和发行人网站(www.pharmaron.com),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保
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发行中止等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

    1、投资者在 2019 年 1 月 15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
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
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报价,剔除
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
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十一、中
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的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6,563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发行股数
                    10.00%,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发行方式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
                   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
                   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资格的自然人(国家法律、
发行对象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及《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279 号)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其他发行重
发行日期
                   要日期安排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 6 号 1 幢八层
发行人联系电话     010-57330087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联系地址
保荐人(主承销商)
                   021-23153863
联系电话



                         发行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