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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立信)2019-04-19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戴立信)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自履职以来,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行日常职责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过股东大会,但已提交请假申请。
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在 2018 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了
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未单独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需讨论的事项在
董事会会议上合并讨论。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均已参加讨论。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本人对《关于聘
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 2018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十四次董事会,本人对《关于增
加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同意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后一议案,考虑到公司客户中大多数来自海外实际
情况,也表示了同意的意见。
    3、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本人对《关于向
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
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借助本人在公司业务方面的专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2、加强自身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
者权益的职责。虽然在 2017 年参加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但
在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还要努力学习,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联系方式

    姓名:戴立信
    电子邮箱:dailx@sioc.ac.cn
    以上是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9 年,本人也将一如既往的
本着勤勉、诚信、谨慎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戴立信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