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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30  

						证券代码:康龙化成          证券简称:300759          公告编号:2019-038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下午 4 点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Kexin Ya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按照 H 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予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
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
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
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公司现行监事会议事
规则。在此之前,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详见同日披露在 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
司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其于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持

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
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
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激
励对象核查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