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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7-30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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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 城区朝 阳门北 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 大厦A 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 / F, Blo ck A , Fu Hu a M an si on ,
                                                  No . 8 , Ch a o ya ng me n B ei daj ie ,
                   ShineWing                      Do n g ch e n g Di st ri c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 00 02 7 , P . R. Chi 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9BJA90475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公司)于
2019年1月21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
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康龙化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
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康龙化成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康龙化成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龙化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七月十日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
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本公
司于2019年1月21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
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58号”
文《关于核准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5,630,000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725,800.00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872,258.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853,541.78元。
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的时间于2019年1月21日。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
年1月21日出具XYZH/2019BJA90002号验资报告。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五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
五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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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金台路支 0200020229200194104     专项账户   460,485,929.60        438.30   活期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       375375686565      专项账户                     117,811.26   活期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       350675676516      专项账户                       3,519.84   活期
行
       合计                   --                --    460,485,929.60    121,769.40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
行费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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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285.3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3,288.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3,288.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19 年 1-6 月:                  43,288.9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与募集后承诺 用状态日期/或截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号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额



  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 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
1 —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基 —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基     43,285.35    43,285.35      43,288.98     43,285.35   43,285.35       43,288.98           3.6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地项目               地项目


          合计                                  43,285.35    43,285.35      43,288.98     43,285.35   43,285.35       43,288.98           3.63




                                                                              3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3.63万元,为募集资金存入银
行专用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本项目所致。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将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为 121,769.40 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0.028%,将根
据项目进度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 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418,787,432.54 元,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809,746.31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分别对此发表
了同意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康龙化成
(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
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9BJA90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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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                               最近两年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产能利用率
 序号                   项目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1-6 月

          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                 [1]                           [2]                                                             ]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78.69           388.84        867.53   不适用
          研发服务基地项目


       注 1: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
       注 2:杭州湾生命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于 2018 年 6 月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因此 2018 年 1-6 月的效益不适用于本募投项目。




                                                                        5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
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其他

    无。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一九年七月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