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丽华)2020-03-30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丽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自 2016 年 10 月履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依法勤勉尽责、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多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履行日常职责情况
    1. 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按规定出席全部 8 次董事会(其中 2 次现场表决、6 次通讯表决),没有缺
席情况。出席 1 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认
真倾听股东及代表意见及建议,深入了解他们的要求,获取资料,掌握情况,为
履行职责、维护股东利益创造条件;参加董事会会议,会前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工
作,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掌握会议所需
有关情况和信息,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董事会议案、决策提出合理化建

议和意见,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
真履行职责,并在职责范围内勤勉守则,促进公司的发展壮大。

    2.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19 年度
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度,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包括公司 2019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
真实、准确、无虚假,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

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
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3) 提名委员会
    2019 年度,公司增选独立非执行董事一名,其他均未发生变动。


二、 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14 日,本人参加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同意《关
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2 月 25 日,本人参加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发表同意如

下两份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2)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
议案》;
    3、2019 年 4 月 18 日,本人参加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同意如

下八份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6)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散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预计 2019 年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4、2019 年 4 月 26 日,本人参加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表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7 月 29 日,本人参加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发表同意
如下四份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项》
    (2)《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
    (3)《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同意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相关事项》
    (4)《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6、2019 年 8 月 14 日,本人参加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同意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0 月 24 日,本人参加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同意
如下四份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请 2019 年度 H 股审计机构》
    (2)《关于变更审计机构》
         (3)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
 量》
         (4)《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关于公司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19 年 10 月 2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同意《关于
 聘请 2019 年度 H 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意见》。


三、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对 2020 年工作的展望

    作为独立董事,2019 年度通过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查阅文件、听
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
执行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认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
有序,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
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文件,共同

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0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严谨、认真、勤勉、专业、审

慎、忠实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公正、独立、客观地进行工
作,使得公司业绩稳步发展,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作为独立董事,将进一步加强
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关注,继续为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献计献策。


四、2019 年度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联系方式
姓名:李丽华
电子邮箱:llh0113@sohu.com




                             独立董事:
                                           李丽华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