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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03-30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从事实验室服务、CMC服务、临床研究
服务的主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
理机构、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建设、信息与沟通、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合
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技术研发管理、工程管理、信息披露、人力资源、

关联交易。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关联交易。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治理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各项职责。重大决策事项,如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
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
会做出的决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超
越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及董
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2.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状况,已建立了的管理架框体系包括科研与生产部门、

商务拓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法务部、公共事务部、环境、
健康与安全部、工程项目部、采购部、库房部、行政部、资产管理部、信息技术
管理部以及内控部等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
    3.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培育职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
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5.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建立健全了
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审计报告。
    6.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正式签订合同前,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应在与合同方洽谈合
同细节后,按审批权限划分,分别经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签订合同的相关业务部门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对外投资
    公司已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制度。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控制
公司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8.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外担
保必须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
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9.技术研发管理
    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规范化流程,完善了研发管理制度,以确保研发工作的
顺利进行。

    10.工程管理
    公司制定了相关工程的制度和管理流程,对于主要工程的重要管理事项如进
度与质量控制、议标及工程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工程款支付、工程验收等进行
了规范,以确保工程工作的顺利进行。
    11.信息披露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重
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对信息披露进行
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
    1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和实施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
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公司通过制定积极
的人力资源政策,主要关注员工招聘与入职管理、离职管理、请假与考勤管理、

绩效考核管理、晋升与调薪管理、薪酬计算与支付管理、社保与公积金管理等。
    13.关联交易
    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要求;规定了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关联交易书面协议;规定了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

公平、公开的定价原则,并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2.5%≤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报               的 2.5%          利润总额的 5%             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报               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的 1%
                                     经 营 收 入 总 额 的
经营收入潜在错     错报<经营收入                             错报≥经营收入
                                    0.5%≤错报<经营收入总
      报             总额的 0.5%                                总额的 1%
                                            额的 1%
股东权益(所有                       股 东 权 益 总 额 的
                   错报<股东权益                             错报≥股东权益
者权益)潜在错                      0.5%≤错报<股东权益总
                     总额的 0.5%                                总额的 1%
      报                                    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为重大缺陷:
   a.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为重要缺陷:
   a.未建立反舞弊的相关制度;
   b.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使用政策;
   c.对定期报告期内报送的财务报告频繁更正;

   d.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要缺陷。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

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确定,重要程度定量标准见下表:
  认定方法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资产损失金                   50 万元(含)— 500   500 万元(含)及 以
                   50 万元以下
      额                                万元                   上
   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

因素确定,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内部控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a.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
   b.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c.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d.影响公司声誉的重大事项,如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f.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2)内部控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能存在重要缺陷:存在虽不及重大缺
陷严重程度及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但对达到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造成阻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缺陷;
   (3)内部控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
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Boliang Lou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