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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8-27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康龙化成(北
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
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半
年度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认为:

    1、公司在 2020 年半年度严格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在 2020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
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签名:                             签名:

独立董事:戴立信                   独立董事:陈国琴




签名:                             签名:

独立董事:曾坤鸿                   独立董事:余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