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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关于参与投资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20-10-20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0-087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运用专业投资基金在行业内项目收集、研判的能力,提高公司投资能力,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龙化成”)拟
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无锡阿斯利康中
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2020 年 10 月 19 日,
公司签署了《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
简称“合伙协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各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
    (1)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1G9G13P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99-2 房产 8 楼 808 室
    法定代表人:CHEN BING
    成立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
    主要股东: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CCPN2L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亿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二期)9 层 09-11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朝晖
    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6 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T2600030375
    登记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3 日
    主要股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有限合伙人
    公司将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同时合伙企业将引入其他有限合伙人,
由于目前尚在认购期,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全部确定。公司将根据合伙企业的运行
情况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上述合作方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
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
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三、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名,以后续工商登记为准)
    2、合伙企业规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5 亿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拟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
    5、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从
事股权投资管理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均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
的经营范围为准)。
    6、执行事务合伙人: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及中金资本运营有
限公司共同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同时担任合伙
企业管理人。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中国境内医疗健康产业相关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投资于区域基金
而进行的间接投资)的股权、准股权或其他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从而实
现资本增值。
    2、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 7 年,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
限两(2)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1)年。
    3、管理与决策机制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
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两(2)名普通合伙人委派,负责按照市场化原则,
就合伙企业的投资、投资处置及项目退出等作出决策。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之一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管理人,
并收取管理费。投资期内,年度管理费与年度执行合伙事务报酬的总额为该有限合
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此后,年度管理费与年度执行合伙事务报酬
的总额为该有限合伙人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已核销
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二(2%)。
    4、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的投资行为遵守下列业务限制,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从事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根据本
协议约定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的除外);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定向配售、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 AAA 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
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但为现金管理之目的根据本协议约
定进行临时投资的除外);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
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或资金拆借(根据本协议约定
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过渡投资的除外);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业务;
    8)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5、收益分配
    就源于项目处置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收入,原则上应在合伙企业取得
该等收入的当个日历年度结束后的九十(90)个工作日内或普通合伙人合理决定的
其他时点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就超出返本部分获得单利 8%的业绩基准报酬,如
有余额,普通合伙人提取 20%附带收益。就源于临时投资收入、未使用出资额及其
他收入的可分配收入,应在普通合伙人合理决定的时点进行分配。
    6、出资方式: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普通合伙人另行同意,所有合伙人之出
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7、出资进度:每一合伙人应当按照中金资本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规定于付款到
期日当日或之前将当期应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按时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指定的募集结
算资金专用账户。
    8、会计核算方式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建立账簿,独立核算。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并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度报告。
    9、退出机制: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
出合伙企业。
    10、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公司
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合作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时点的版本为准。

    五、其他事项
    基金的业务预计不会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若将来在具体投向的选
择过程中,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
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出资的,为
分期出资期间及全部出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结余募集资金)、将超
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投资合伙企业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参与投资基金,依托投资基金合伙人的专业投资机构的能力和经验,
充分运用各方在行业内项目收集、研判的能力,放大公司投资能力,降低公司行业
并购风险,积极把握产业发展中的良好机会,加快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升公司未
来盈利能力,共同促进医疗健康行业业务的协同发展。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在合伙企业后
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
风险因素。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