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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1-26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0-107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
  前的核定,以及确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等相关事宜。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A 股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附件 2);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监票人: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聘请的 H 股股
份过户处;
    (6)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
划(草案)>的议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委员会办理首期H股奖励
信托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经办与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在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的章程备案程序的议案》
    (8)《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1-6、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
1-3、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1-3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1、2、4,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提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
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
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
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陈国琴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对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3
项提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或其代
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
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同时确保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康
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合并作为提案6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及2020年
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和2020-106),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0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0
年11月25日修订)》。其余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1、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
          要的议案》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股权激励
  3.00                                                         √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4.00                                                         √
          期 H 股奖励信托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委员会
  5.00                                                         √
          办理首期 H 股奖励信托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
  6.00                                                         √
          司章程>的议案》
  7.00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经办与章程修订相         √
          关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章程备案程序的议
          案》
  8.00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提案
    为避免 A 股股东不必要的重复投票,公司在计算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参加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时,将直接采纳该股东在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案
1、2、3 的网络投票结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 1、
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1、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 3),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
真需送达公司的时间将另行通知,(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 6 号康龙化成(信函请
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席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字样)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57330087
    传真:010-57330087
    邮编:100176
    2、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二)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 6 号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
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1、附件 2)必须出示原件,并于
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电话:010-57330087
    (3)传真:010-57330087
    6、各股东因本次会议的登记、出席等相关的全部费用应当由各股东自理。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
书签署日起至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备注
提 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可以投
                                                票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A 股限制
 1.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A 股限制
 2.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3.00     办理 A 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
          案》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4.00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H 股奖励信        √
          托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5.00     事会及管理委员会办理首期 H 股        √
          奖励信托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
 6.00     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
          案》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经办与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在市场
 7.00                                          √
          监督管理部门的章程备案程序的
          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8.00                                         √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用“√”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
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
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
委托书签署日起至 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备注
提 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可以投
                                              票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A 股限制
  1.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A 股限制
  2.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3.00 办理 A 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用“√”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
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
                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信息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
股东姓名/名称
                                      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出席人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人信息(若股东本人参会,此栏目不必填写)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 4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59
    2.投票简称:康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