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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3-29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康龙化成出具
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2020 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从事实验室化学、生物科学、
化学、生产及控制、安全性评价、临床开发服务的总部及主要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康龙化成(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康龙化成(天
津)药物制备技术有限公司、康龙化成(西安)新药技术有限公司、康龙化成(上


                                   1
海)新药技术有限公司、康龙化成(绍兴)药业有限公司、康龙化成(宁波)新
药技术有限公司、康龙化成(宁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康龙化成手性医药技术
(宁波)有限公司、宁波康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康龙化成(宁波)生物医药有
限公司、南京思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斯达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Pharmaron US.Inc、Pharmaron UK Limited 、Pharmaron CPC,Inc.

    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6%,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收
购了 Absorption Systems LLC 及其全资子公司,考虑到新收购子公司尚在并购整
合期间,暂未纳入本年度内控自评工作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

    2、控制活动:销售及收款管理、科研项目管理、采购及付款管理、费用支
出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融资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人力资源
与薪酬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同及印章管理、进出口管理、工程项目及设施管
理、税务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理财管理、担保管
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及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3、信息与沟通。

    4、监督。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控制环境及内部监督、销售及收款管
理、科研项目管理、采购及付款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合同及印章管
理、工程项目及设施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重大投资管理、担保管理、关
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及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涵盖控制
环境、控制活动、信息及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
                                    2
公司治理结构,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和《经理工作细则》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和职责,
形成了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治理。公司的
重大决策事项,如: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对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并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负责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2、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已建立的管理组织体系包括:科研与生产部门,商
务拓展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法务部,公共事务部,环境、
健康与安全部,工程项目部,设施管理部、采购部,库房部,行政部,资产管理
部,信息技术管理部以及内控内审部等部门。公司通过部门及岗位说明书明确规
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
环相扣的组织分工体系。不仅各部门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限,部门之间建立了
恰当的职责分工,部门内部也进行了相应的职责划分,以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授
权、执行、记录以及资产的维护和保管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者个人在相互协作与
监督的前提下高效完成。

    3、企业文化

    公司培训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公司通过《员工
手册》等人力资源制度和规章,以及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不断强化


                                    3
企业文化的宣贯,通过《廉洁合规承诺书》的签署强化全员的合规意识和责任。

    4、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控内审部,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
领导下,负责推动公司整体的内控体系建设及完善优化,定期开展内控评估,以
及通过内部审计工作对企业的财务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识别内部控制的缺
陷,从而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优化,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公司通过《内
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职能的职责、职权和工作程序,配备了必要的
内部审计人员,并且结合监督需要,聘请了外部咨询机构,开展了日常审计监督
和专项审计监督。

    5、销售及收款管理

    公司借助信息化手段,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销售业务相关流程及管理制
度,包括《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合同管理制度》,对新客户评估、销售定价、
销售合同/订单审批管理、应收账款及坏账管理等一系列销售业务运营环节进行
规范管理和控制,明确销售与收款业务各环节的职责审批权限,以确保不相容岗
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通过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超期
提示等风险预警机制,对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进行管理,以确保资产安全。

    6、科研项目管理

    公司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康龙化成质量方针》及一系列研发相关
的操作指引,对项目管理、实验数据记录、实验用品管理、数据安全与维护、项
目过程文件的编制、资料存档、项目结果审核、项目质量审核等进行管理。在科
研项目管理中,合理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研究过程高效、可控。跟踪检查项目进
展情况,评估各阶段研究成果,确保了公司能够按照既定项目计划进行相应的技
术服务活动,保证了研究过程在安全及有效率的情况下进行,同时也保证了所提
供的技术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7、采购及付款管理

    公司设置采购部,负责采购和供应链管理工作。公司制定《采购与付款管理


                                     4
流程》,适用于所有采购业务,明确新增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评估管理、货品档
案管理、采购申请管理、采购询价管理、合同管理、采购跟单管理、采购验收管
理、采购付款管理、问题采购订单管理、间接采购管理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
相关业务人员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办理业务,从而确保各类采购在满足企
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同时也符合内部控制的规定。

    8、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部职责及工作岗
位设置,确保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财务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基础管理
工作,会计凭证的分类和格式符合管理要求,能够正确、完整地进行会计记账处
理。此外,公司制定《资金管理流程》,对现金管理、支票管理、银行账户管理、
收款管理、付款管理、银行对账管理、内部资金拆借管理、贷款管理、理财产品
管理、员工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进行规定,确保公司各级别人员按照规定的审批
权限和流程办理业务。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管
理的需要,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的《会计核算政策》,规范财务报告编制、合并、
内部审核、披露、报送、审计和财务分析的工作流程,以确保财务报告能够正确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9、合同及印章管理

    公司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了合同签订、合同审批、合同履行、合同
变更及解除、合同纠纷及合同归档相关的业务活动,明确规定了公司各类合同审
批及签字权限,以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公司建立《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明
确规定公司印章的分类及用途、公司印章的制作、发放、停用和销毁、公司印章
的领取和保管以及公司印章的使用流程,从而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避免违规行
为的发生。

    10、工程项目及设施管理

    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对工程项目立
项管理、工程概算管理、工程议标/采购询价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合同管
理、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管理、工程验收、竣工结算及结算款支付管理、工

                                   5
程项目资料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明确了工程项目管理重要事项权限表,做
到工程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付款、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
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11、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员工手册》、《培训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
度》及《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等人力资源政策,从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
惩、晋升和淘汰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持续招聘合适的人
员,为公司储备人才;通过员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质量、合规等岗位
技能培训和文化宣贯,不断提升员工胜任能力,强化其职业操守;通过实施具有
良好激励效果的薪酬体系和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公
司经营效益。

    12、重大投资管理

    公司基于《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于重大投资的投资范围、审批权限、组织管理机构、决策程序、执行中的管理
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此外,公司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还制定了《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和规模、审批权限、操作
规范及流程、后续管理、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细规范。按照相关规定,
公司及各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
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
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2020 年度,公司的重大投
资决策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中相关审批权限的规定,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有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重大投资均经过了风险分析,合理控制
了投资风险。

    13、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制度对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及执行程序、日常管

                                     6
理及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及违规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从而有效控制公司
对外担保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2020 年度,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进行借贷以及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其他对
外担保。

    14、关联交易管理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度对于关联人和关联交
易的范围进行了说明,规范了关联人报备、关联交易定价、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并且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明确了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制度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
批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要求;规定了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允定价的原
则,签订关联交易书面协议;并且按照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020 年度,
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执行,经过了董事会的审批以及
获取了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

    15、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
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需披露的主要内容、对外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管理
和责任以及保密措施等内容,与上市地交易所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公司还建立
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
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020 年度,公司的相关责任人
及责任部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有关经营
活动与重大事项的公告。

    16、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及指引,公
司制定了《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组织管理、人事及薪酬管理、财务

                                    7
管理、投资管理、经营管理、权限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内部审计及考核奖惩做
了明确规定,从而规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持续有效发
展。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2.5%≤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
 报                 的2.5%          润总额的5%                        的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
 报                 的0.5%          产总额的1%                        的1%
 经营收入潜在错     错报<经营收入   经 营 收 入 总 额 的 0.5% ≤ 错   错报≥经营收入
 报                 总额的0.5%      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总额的1%
 股东权益(所有者   错报<股东权益   股 东 权 益 总 额 的 0.5% ≤ 错   错报≥股东权益
 权益)潜在错报     总额的0.5%      报<股东权益总额的1%               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为重大缺陷:

    a.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b.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8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为重要缺陷:

    a. 未建立反舞弊的相关制度;

    b.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使用政策;

    c. 对定期报告期内报送的财务报告频繁更正;

    d. 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要缺陷。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
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
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同时我们参考内控理论及同行业企
业实践经验,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进行修订。

    修订前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认定方法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资产损失金额    50 万元以下   50 万元(含)— 500 万元   500 万元(含)及 以上

    修订后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2)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

    (3)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9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内部控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a.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

    b.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c. 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d. 影响公司声誉的重大事项,如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e.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f.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2)内部控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能存在重要缺陷:存在虽不及重大
缺陷严重程度及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但对达到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造成阻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缺陷。

    (3)内部控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
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但是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
发展中难免出现一些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现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发生变
                                   10
化。公司将在下一年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梳理和优化管理和业务流程,
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进而提升自动化管控水平,强
化监督检查,从而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相关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龙化成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洪军




                                           郑   睿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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