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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29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康龙化成(北京)新
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并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对于聘任 2021 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
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对于聘任 2021 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与新湾科技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已签署相关协议,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时,一般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而与关联
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会与预计情况存在一
定的差异,公司 2020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
生的,双方是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
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符合商业惯例。该
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通过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依托投资基金合伙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的
能力和经验,放大公司投资能力,降低公司行业并购风险,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
力。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参与投资关联方康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和关
联方宁波康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的宁波康
君仲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签名:                             签名:

独立董事:戴立信                   独立董事:陈国琴




签名:                             签名:

独立董事:曾坤鸿                   独立董事:余坚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