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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28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康龙化成(北京)新
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参与北京君联惠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通过参与专业投资机构管理的投资基金,依托投资基金合伙人作为专业
投资机构的能力和经验,充分运用各方在行业内项目收集、研判的优势,放大公
司投资能力,降低公司行业并购风险,积极把握产业发展中的良好机会,加快实
现公司战略目标,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共同促进医疗健康行业的协同发展。
本次交易是经各方友好协商,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参与北京君联惠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认购事项,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签名:                             签名:

独立董事:戴立信                   独立董事:陈国琴




签名:                             签名:

独立董事:曾坤鸿                   独立董事:余坚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