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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2-047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
月内(即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1 名内
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累计买入数量(股)          累计卖出数量(股)
      李苗苗                   0.00                      2,500.00

      根据核查,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其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
亦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24 名
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前述 24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数量   累计卖出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股)
  1       马杰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29,100.00      29,400.00
  2     陈可心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1,000.00        400.00
  3     张雅明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1,000.00         0.00
  4       陈华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200.00          0.00
  5     张晶鑫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2,000.00         0.00
  6       李磊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1,500.00        400.00
  7     唐筱容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300.00          0.00
  8     杜宇佳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300.00         100.00
  9     南子阳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3,900.00       3,900.00
 10     刘玉苹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4,600.00       2,700.00
 11     孙慧东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600.00         600.00
 12     潘焕蕊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100.00         100.00
 13       张芸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1,800.00         0.00
 14     邓旭华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100.00         100.00
 15     何兴莲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200.00         200.00
 16     韩雪梅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700.00          0.00
 17       吕鹏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800.00         800.00
 18       李慧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2,400.00        800.00
 19     李仲振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400.00         200.00
 20     杜红文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0.00          400.00
 21       张飚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700.00           600.00
 22     廖海利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26,500.00        24,900.00
 23       贾嘉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300.00            0.00
 24     李美义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7,000.00         5,800.00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相关
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
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
之内。在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发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
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上述 24 名激励对象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
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及激励计划草案前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
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属于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
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此次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