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2-06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龙 化
成”)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 北京)新 药技术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
(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
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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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A 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
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同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
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需对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
司董事会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经调整后合计为 12.96 万
股)进行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继续实
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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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2.96 万股限制性
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因
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96 万股应予以作废。公司本次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属,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96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但暂不上市、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数量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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