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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立信)2023-03-3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戴立信)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本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自履职以来,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卸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
员。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 4 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 1 次股东大
会。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在 2022 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
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委托出席 1 次。本人
在 2022 年度参加的战略委员会会议中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就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
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1、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2022年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同意
             第十八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3 月 25 日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3.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
                            意见;
                            5.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独
                            立意见;
                            7.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8.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
                            立意见;
                            10.关于2021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确认及2022
                            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13.关于收购境内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14.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
                            见。
 2022年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
4 月 15 日   第十九次会议   的补充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调整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同意
             第二十一次会   价格与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7 月 28 日
                   议       2.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作废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与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6.关于修订《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独立意
                            见;
                             7.关于签署经修订的《宁波康君仲元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的独立意
                             见。
                             1.关于董事会提名并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2022年       第二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8月29日       第二十二次会                                                 同意
                             2.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议
                             说明和独立意见。


           2、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的事项                   意见类型
  2022年     第二届董事  1.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同意
3 月 25 日       会      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八次会  2.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议      认可意见;
                         3.收购境内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2022年     第二届董事 关于签署经修订的《宁波康君仲元股权投资合伙企        同意
7 月 28 日   会 第二十一 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次会议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在 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动态,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本人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充分保持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和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借助化学方面的专业优势,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跟进董事会和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参加培训情况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
并积极学习,以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此外,本人积极参加内地和
香港市场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2022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2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
发生变化。

       八、联系方式

    姓名:戴立信
    电子邮箱:dailx@sioc.ac.cn
[本页无正文,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戴立信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