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坤鸿)2023-03-3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曾坤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及3次股东大会,本人以通讯方式亲自出
席6次董事会并投票,均投赞成票;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就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1、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2022年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同意
3 月 25 日 第十八次会议 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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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
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独立
意见;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独立意见;
10.关于2021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确认及
2022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预计的独
立意见;
11.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13.关于收购境内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独
立意见。
2022年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同意
4 月 15 日 第十九次会议 案的补充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调整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7 月 28 日 第二十一次会 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议 2.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
独立意见;
3. 关于作废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4. 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6. 关于修订《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
独立意见;
7.关于签署经修订的《宁波康君仲元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的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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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董事会提名并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
2022年 第二届董事会
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8月29日 第二十二次会 同意
2.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议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的事项 意见类型
2022年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 同意
3 月 25 日 第十八次会议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
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收购境内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签署经修订的《宁波康君仲元股权投资 同意
7 月 28 日 第二十一次会议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的事
前认可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调研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此外,本
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2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议。本
人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关注内控工作及其执行情况、关注关连/关联交易并及时
提出建议,定期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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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2022
年度,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议。
本人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本人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充分保持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和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六、参加培训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并
积极学习,以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此外,本人积极参加内地和香
港市场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2022年度,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2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
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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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姓名:曾坤鸿
电子邮箱:tsangbkh@yahoo.com.hk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
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
理化建议,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客观公正,提升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
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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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曾坤鸿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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