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以下统称“报告期内”),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权,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积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如
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 2021 年年度业绩公告的议
案》
6、《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关于 2021 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
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6、《关于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7、《关于收购境内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补充议案》
(三)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
票暂不上市的议案》
3、《关于作废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调整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修订<首期 H 股奖励信托计划>的议案》
7、《关于签署经修订的<宁波康君仲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
合伙协议>的议案》
(五)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六)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暨关连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过
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
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规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
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有违
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第一季度
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上述定期报告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上述定期报
告的内容并批准对外披露。
(三)公司财务活动方面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监督,经过检查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 Aesica Pharmaceuticals Limited(现更名为“Pharmaron
Manufacturing Services (UK) Ltd”)100%股权、北京安凯毅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美国罗德岛州 Coventry 原料药生产基地(“Pharmaron Manufacturing
Services (US) LLC”)。上述收购均已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通过上述并购强化
了公司在药物安全性评价等生物科学方面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小分子
CDMO 服务平台的整体实力,为公司在中美英提高化学与生产能力提供了有利
条件,公司将在中美英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端到端的化学与生产服务,丰富了公司
的全球服务网络,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五)公司关联/关连交易方面
公司监事会关注公司与关联方/关连人士的往来,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关连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认为:
2022 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遵循了
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关联自然人陈静女士及独立第三方陈学军先生持有的
北京安凯毅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
司对实验动物的质量控制,优化公司的实验动物供应体系,强化公司在药物安全
性评价等生物科学方面的能力,上述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作为康龙临床重组的一部分,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了关连人
士 YU WU、李祥豪及刘洋持有的康龙化成(成都)临床研究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龙临床”)共计 23.2280%的股权,同时,公司和其他投资方共同对康
龙临床进行增资,由此,公司持有康龙临床股权比例从 55.8856%增加到 81.5759%,
加强了公司对康龙临床的控制并助力康龙临床建设深度融合的临床研发服务平
台,上述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
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情况,信息披露内容的编制及报送
董事会、监事会情况,信息披露的完成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信息传递及
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
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评级“A”级。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制定并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保障公司业务活动
的正常进行,防范运营风险,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
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
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工作,并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从而进
一步增强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
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将继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关连交易、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
提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
(三)配合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及时与他们沟通,全方位了解监管信息。
加强财务核算审计与管理,认真检查财务报表,对重要科目进行专项核查,加强
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四)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 2023 年届满,监事会将做好统筹规划、整体
布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换届选举的决策程序,确保监事会换届
工作合法合规、平稳有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