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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方纳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2019-04-01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27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
和发行人网站(www.dynanonic.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
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
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
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41.78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9年4月3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
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T+2日(2019年4月8日)公告的《深圳
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
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0,690,000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
                 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
发行对象
                 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
                 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4月3日)

缴款日期         T+2日(2019年4月8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创盛路1号康和盛大楼223-224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55-26918296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华泰联合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6 层
联系地址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华泰联合证券 0755-82492260、0755-82492941
联系电话

                                   发行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4 月 1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