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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方纳米: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10-19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0-091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
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
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吉学文、
孔令涌、齐红伟、杨海燕拟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综合授信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确认的授信金额为
准,但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9)。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德方”)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授
信协议》,招商银行佛山分行为佛山德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授信
额度,授信有效期一年,公司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
书》 以下简称“担保书”),同意为佛山德方的该笔授信提供总额为人民币7,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
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8577908144B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7月6日
    法定代表人      吉学文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
                    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销售;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
     经营范围       (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6,114.49                  85,142.73
     负债总额                        63,742.78                  53,034.20
   流动负债总额                      61,984.56                  50,492.31
      净资产                         32,371.71                  32,108.53
   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1-6月(未经审计)      2019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124.31                  95,208.80
     利润总额                            -69.24                  9,146.37
      净利润                             58.97                   8,138.27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被担保方、授信申请人: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2、 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
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7,00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
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 保证方式:保证人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
律上的连带责任。

    5、 保证责任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
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
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
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9,59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68.3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