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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方纳米: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1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我
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 关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平台,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
性、协同性的领域,也有利于公司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基
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以同等价格现金出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文广                            毕晓婷                    李海臣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