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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方纳米:关于签订年产5000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2-134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年产5000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协议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
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
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
险;
    2、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
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 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
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
确定性;
    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年产5,000吨补锂
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
要战略部署,推进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
则,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年产5000
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公司拟在成都市成阿园区投资建设“年产5000
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包含资本性投入和
流动资金投入),拟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
资在成都市成阿园区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名称: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2、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合作内容

    1、项目名称

    年产 5000 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年产 5000 吨补锂剂生产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补锂剂生产线、厂
房及配套设施。

    3、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 5000 吨补锂剂生产基地。

    4、履约主体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为乙方设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本协
议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乙方和项目公司就本协议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
责任。
    5、项目用地

    该项目用地面积约 150 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6、项目选址

    项目用地位于成阿园区内,南临成阿大道,东临成都淮能机械设备制造有限
公司,北临吉林北路,西临吉林北路。项目用地具体位置以甲方提供的规划和勘
测定界图为准。

    7、项目开工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接口至红线边界,达到“五通一平”
要求。

    8、投资进度

    乙方须在金堂县境内完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绝对控股项目公司注
册。在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后,由项目公司经营本协议项目并承接本协议约定
的权利和义务,但本协议中约定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仍应承担。

    9、项目建设及投产时限

    乙方项目公司于项目用地具备开工条件后 1 个月内正式开工建设,正式开工
建设后 12 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正式投产。

    (二)甲方、乙方和项目公司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乙方办理项目立项、报建、施工、验收的相关手续时,提供优质、高
效、便捷的行政服务。甲方依据国家、省、市、县制定相关政策,对乙方项目依
法依规予以政策支持。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将本项目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和税收解缴关
系迁出甲方辖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相应主管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项目用地的土地性质、用途及项目投资经营内容,亦不得采取变相开发、变相出
售或出租等方式实际改变土地性质、用途及项目投资经营内容。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除不可抗力外,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
赔偿经济损失。

    (四)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首先由两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
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印章后生效。

       四、 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西南地区具有丰富的锂资源及水电资源,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助于公司充分利
用成阿园区在产业发展基础、配套保障、区位及交通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
公司新产品补锂剂的产能,满足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筹资金。本次
协议的签订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履行
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
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1、 本协议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
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
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
险。

    2、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
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 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
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
确定性。

    4、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筹资金,投资规模较大,最终实际投
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
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在项目
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本次投
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年产5000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