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 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
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 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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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
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
财会[2019]9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其中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财会[2019]6 号文件;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
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财会[2019]8 号文件;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财会[2019]9 号文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 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
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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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列示)”。
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
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
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
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
披露要求等。
3. 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
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修订了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二)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
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根据财会[2019]8 号文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财会[2019]9 号文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
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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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审批程序
(一)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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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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