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17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退出对广东触电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退出对广东触电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事项符合公
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聚焦“互联网新视听头部平台”核心战略需求。本次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我们对本次退出对广东触电传媒科
技有限公司投资事项表示一致认可,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建业、张富明、杨灿
2022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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