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建业、张富明、韩国强 2022 年 12 月 28 日 1